扁再批法官:牺牲我自由满足合议庭的非法渴望
2009年07月21日 08:21新华网-台湾频道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陈水扁

新华网消息:据台湾《今日要闻》报道,陈水扁在20日通过扁办再度发布新闻稿,除了提出日前抗告的补充理由状外,更痛骂羁押庭的3位法官欠缺“宪法”意识,同时也指责法官“法外情绪、法官造法”,已经触犯刑法滥权羁押罪!

陈水扁指出,蔡守训合议庭不但犯嫌疑以不当手段取得看守所面会之谈话纪录,且据此做出枉法裁判,原裁定法院明知法律却先是“违法取得”陈水扁接见会客之录音,再“违法使用”该录音译文供为延押裁定之理由,因此认为原裁定系枉法裁判,应予撤消。

不仅突显自己应该获得释放,陈水扁也说,裁定延押的合议庭原本以4项理由裁定延押,但最後却统已“干扰审判”为由,甚至大做文章,援引为羁押必要性的理由,根本就是“法官造法”,自创法律以外的羁押要件,对於所赋与之羁押权力,故意不为正当行使,已然触犯刑法滥权羁押罪。

扁办新闻稿中说,陈水扁在法庭上堂堂正正行使缄默权,但是团股3位法官却以羁押手段取得扁的私下会谈录音,违法取供,批评原裁定合议庭违法乱纪、侵害陈水扁的缄默权,已经触犯刑法滥权羁押罪,“唯有撤消原裁定、释放陈水扁,方能终止原裁定法院一再犠牲陈水扁的自由,用来满足该合议庭企图不择手段取得证据的非法渴望”。(记者 康仁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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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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