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施明德收受千万豪宅 王世坚判赔百万
2009年06月26日 18:21台海网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台海网6月26日讯 前民进党籍“立委”王世坚指称施明德曾收受陈由豪馈赠豪宅,施明德认为名誉遭毁损提出民事诉讼案。台“最高法院”今天判决确定,驳回王世坚上诉,须赔偿施明德新台币100万元,全案定谳。

判决书指出,王世坚除了赔款外,还必须在中国时报、《联合报》及自由时报头版刊登道歉启事,以此回复施明德名誉。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王世坚在95年8月21日“立法院”休会期间举行记者会,指称倒扁总指挥施明德接受前东帝士总裁陈由豪,馈赠台北县汐止市1栋价值3400万元的豪宅。施明德认为王世坚的说法毁损他的名誉,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求偿2300万元。

台北地院审理后,判处王世坚应赔偿施明德150万元,并在10家平面媒体刊登道歉启事;王世坚不服提出上诉,高院判处王世坚应赔偿100万元,并在3家平面媒体刊登道歉启事;王世坚不服再提出上诉,“最高法院”今天判决确定,驳回上诉,王世坚须赔偿施明德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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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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