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提集游法修正版 绿不买帐
2009年06月05日 07:49台海网 】 【打印已有评论0

台海网6月5日讯 国民党团昨提出最新版本的“集游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与“行政院”版本最大的不同处,在于缩短游行报备时间为三天,并取消连续罚、罚锾下限及事前可解散集会游行等规定。

据台媒报道,但民进党团并未买帐,与国民党团协商的社运团体也未接受,朝野敲定今日院会不动员、不处理集游法,以免影响其他法案审议。

国民党政策会执行长林益世昨与部分学者与社运团体会面协商后,订出此一党团新版草案。

林益世表示,根据新版本,集会游行报备的时间,由现行规定须在五日前向主管机关报备,改为三天前报备即可。而同时间、地点若有两人以上提出不同集会游行,由先报备者优先选择集会游行路径,主管机关得要求后报备者调整路径。

新版本取消主管机关可事前解散集会游行部分,改为若违反集游法相关规定,必须在两次警告群众后,才能要求解散,并于第三次警告仍不解散后,才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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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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