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30余年乌龙婚姻无效 施明德庆祝"自由"
2009年05月22日 09:12中国新闻网 】 【打印已有评论0

施明德与“前妻”陈丽珠参加大女儿施雪蕙的婚礼。

资料图:施明德。 中新社发 黄少华 摄

中新网5月22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21日判定红衫军总指挥施明德与陈丽珠未曾有婚姻关系。施明德昨天感慨表示,这桩跟了他30几年的乌龙婚姻终于得到澄清,昨晚他和几个朋友吃饭庆祝,朋友送他花篮,恭喜他“终于自由了”。

家事法庭判决认为,施明德当初和陈丽珠结婚时,没有公开仪式及两人以上之证人,确认两人的婚姻关系不成立。

施明德自嘲自己第一次是乌龙婚姻,第二次是政治婚姻(与艾琳达结婚),“那个年代当革命者代价太大。”

施明德说,这些陈年老事他本不想再提,但陈丽珠日前又要告他加重诽谤,他忍无可忍,才希望确认婚姻不曾存在,“这几年来,她们母女让我太痛苦了。”

施明德表示,女儿在他坐牢时从不认他,出狱后他想弥补,直到他号召红衫军时,陈丽珠带着女儿开记者会,用最不堪的话辱骂他,他才死心。

施明德说,女儿曾说“当施明德女儿很可耻”,既然女儿已非婚生子女,可以自己选择要不要姓施。陈丽珠表示,因诈欺罪坐牢7个月的小女儿施佩君9月2日出狱时会开“改名改姓”记者会,两女都不再姓施。施明德淡淡地表示“这样很好”,他要求社会大众及媒体不要再称陈丽珠是他前妻。

施明德指出,1972年他坐牢时,陈丽珠去高雄市三民区登记两人有婚姻关系,陈丽珠也承认这是伪造文书,两人从未结过婚。坐牢期间,陈丽珠与政治犯蔡宽裕同居,育有四名子女,随后就要求和施离婚。

施明德说,他曾说陈丽珠母女一直向他要钱,陈丽珠就要告他诽谤,“但这是真的,他们一直找我要钱。”他也付过大女儿施雪蕙的医药费,也曾费心想和小女儿改善关系,但这一切努力都是徒然,“她们跟着妈妈,想法都是那个样子。”

不做施前妻 陈丽珠:非常好

陈丽珠受访时指出,这个确认她与施明德婚姻不存在的判决“非常好”,当施明德的前妻,她觉得非常“见笑(丢脸)、羞耻”;她与施早就离婚了,现在确认婚姻不存在“很无聊”。

陈丽珠说,往后她要抬头挺胸,施明德做这样的事她是无所谓,但对小孩伤害太大。

14岁荳蔻年华,陈丽珠就跟了施明德,不顾世人的眼光未婚生女,陈丽珠说,那时施在坐牢,她怀孕了当然要结婚,如果不是施明德答应,她怎会拿着资料去登记?

陈丽珠说,施坐牢时她四处奔走,还下跪陈情,“只能说我憨,我这么爱他”。她最近会写第二本书,揭发施的真面目。

法院的判决,让近四十年的爱恨纠葛告一段落,陈丽珠讲到激动处忍不住落泪,“他从头到尾每一封信,都是写‘爱妻’啊!吵架了才叫‘丽珠’。”

陈丽珠说,既然施明德怕女儿分财产,“那我两个女儿也不要姓施”,“这段婚姻关系不承认,就代表不承认孩子,再当父女没有意义了,改一改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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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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