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三名律师名利双收 每名律师至少收取300万
2009年05月22日 08:55人民网-台湾频道 】 【打印已有评论0

人民网5月22日电 陈水扁昨天当庭解除委任3位律师,律师费该怎么算?面对媒体追问,律师郑文龙、石宜琳、洪贵参通通拒绝透露;但从过去扁家委托打官司的经验,或许有脉络可循,包括过年前,传出律师李胜雄曾向吴淑珍要500万律师费,还有2004年陈水扁的无效当选官司也花了300万的律师费;有律师估计,被解聘的律师,每人至少收入300万元新台币。

据台湾TVBS报道,匆匆离开第七法庭,近来曝光率最高的3位律师,暂时放下陈水扁委任律师的头衔,但令人好奇的是,3个人到底收了多少律师费?

一般来说,律师收费计价有4种方式,第一种是钟点费,知名的大律师,一个小时1万5千元钱跑不掉;第二种采审级收费,也是最普遍的方式,例如打完一审官司,没经验的律师可能只要5万,但有经验或是知名律师陪同出庭,收费超过30万,大有人在,当然有些委托人还会给律师后谢金。

但律师庄秀铭推测,扁家的收费方式,最有可能采包案方式收费;因为,之前传出吴淑珍的委任律师李胜雄,就曾经开口要过500万元,过去陈水扁的当选无效官司,也花了300万的律师费。

庄秀铭说:“陈水扁这种案子,因为他有“机要费”案,还有龙潭弊案,还有一个洗钱案,换句话说,他等于有3个案件在一个审理程序,那么一个事件100万的话,整个审判程序300万,应该是不为过的。”

收费方式有脉络可循,但官司没打完,律师费还收的到吗?庄秀铭:“如果不是因为律师个人,工作表现不力,你该付的费用还是要付。”

虽然郑文龙3位律师,对收费保密到家,也强调因为对象是陈水扁所以数字很保守,但无论钱多少,3个人还是赚足了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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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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