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公粮弊案”2人收押3人交保
2009年05月20日 10:13台海网 】 【打印已有评论0

台海网5月20日讯 台湾彰化检方侦办“公粮弊案”,分别向彰化及桃园地方法院申请羁押8名涉案官商。彰化地方法院昨天晚间裁定,其中2人收押禁见、3人分别以15万元及5万元(新台币,下同)交保;桃园地方法院则尚未裁定。

据台媒报道,彰化县地检署侦办粮商涉嫌勾结、行贿农会粮仓管理人及“农粮署”北区分署官员,以劣质米套换“公粮”牟利弊案,连夜侦讯20多名相关涉案人。因犯罪嫌疑重大,且有毁灭证据及勾串共犯之虞,分别向彰化及桃园地方法院申请羁押其中8名官商,包括1名“农粮署”官员、2名粮仓管理人及5名粮商。

彰化地方法院承审法官晚间9时左右针对检方申请羁押的5人作出裁定,其中农会粮仓管理人叶子民、粮商张瑞峰2人收押禁见;粮商林治和、林治彬各以15万元交保,农会粮仓管理员赖炘佢5万元交保。

除了向彰化地方法院申请羁押的5人已作出裁定外,检方向桃园地方法院申请羁押的3人,包括“农粮署”北区分署课长萧石定及粮商何月芬、简基坤,桃园地方法院尚未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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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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