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镇慧:跟了25年离职 陈水扁才给一万三千元
2009年05月20日 07:50台海网 】 【打印已有评论0

台海网5月20日讯 前“总统府”办公室主任马永成昨在台北地院证称,他从“总统府”离职时扁给他两百五十万元(新台币,下同)犒赏金,陈镇慧是一万三千多元,但不是最少的,引起法庭一阵哗然,陈镇慧庭讯尾声略带伤感地说,“我跟陈水扁25年,不曾有私下犒赏,离职时确是拿到一万三千两百三十八元”。

据台媒报道,扁给马永成250万在审判长蔡守训提示证据后,马永成也首度证称,他认为扁家以私用情形,核销“国务机要费”比较明确者有三十一项,包括扁和陈致中的健保费、陈致中的数张超速罚单、陈幸妤的地价税、私人女性用品、综所税、扁及家人的房屋税四件等。

陈镇慧与林德训对质时,林指陈镇慧2006年间查黑中心约谈时,曾打电话回办公室要求销毁数据,陈则说绝无此事,她并爆料指林曾在“总统府”要她销毁账册资料,但她不敢,林德训也回说没有这回事,并称陈并没有将每月收支总表交给他。 昨是陈镇慧首度以被告身分,传讯“前长官”马永成、林德训对质,也当庭要求传唤吴淑珍出庭作证。

马永成作证时,仍撇清制作犒赏清册等责任,强调只负责签名,但陈镇慧大声反驳:“他指示的,都知道啊!”马也说对“国务费”核销并无权责。

虽然和陈镇慧共事多年,马永成竟证称,直到日前才知道陈是编制在“总统府”办公室的人员,他原本一直以为她是“总统府”三局的科员,律师林达杰颇感惊讶地说:“陈镇慧算得上是沈冤得雪。”有关“国务费”使用情形,马表示,“总统府”同仁的考绩是轮流的,比如去年打乙等的同仁,今年扁会以“国务费”补贴给他;此外,2002年间民进党党公职分摊金也是“国务费”支出,因不是私人目的的花费。

但此说法遭检方质疑有“国库通党库”之嫌,马赶紧改口,他并非此意,是当时认为经领据领出就完成核销。

另,扁案律师石宜琳昨到台北看守所律见扁,石转述扁谈话,表示扁将于21日出庭时,当庭向法官告知解除律师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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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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