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指出:绝食拖延诉讼 后果扁承担
2009年05月12日 07:16台海网 】 【打印已有评论0

台海网5月12日讯 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取消扁案今天的庭期,合议庭指出,陈水扁绝食、不喝水,且患有感冒支气管炎,为考虑他的体力,无法与证人进行对质诘问,浪费诉讼资源,将另定庭期。

据台湾媒体报道,合议庭指出,阿扁绝食、不喝水的“自主行为”导致诉讼程序拖延的“不利益”,应该由他自己承担。裁定书并未明指“不利益”是什么。但法界认为,是指阿扁诉讼拖得愈久,证人没问完,阿扁的羁押时间会愈久。

台北地院原定今天先后传唤李登辉办公室主任苏志诚、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马永成,分别与陈水扁就“国务机要费”案,进行对质诘问。

阿扁日前放话表示要在开庭时,当庭口头解除律师的委任;但合议庭迄今未收到阿扁解除律师委任的书状,不过,台北地方法院已预作准备,将由最资深的公设辩护人曾德荣替扁辩护。

陈水扁委任律师郑文龙昨天下午律见扁,傍晚近5点步出医院时接获法院通知明天的庭期取消,郑文龙随即再进医院告知扁这项消息。郑文龙说扁获悉此消息后“没有什么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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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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