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再延押两个月 吴淑珍怒批法院
2009年05月12日 07:16台海网 】 【打印已有评论0

台海网5月12日讯 台北地方法院合议庭11日下午裁定,将陈水扁再延押2个月,吴淑珍听到夫婿再度被延押,语气激动批评台北地院总是找理由来押陈水扁,她强调自己一定要活着看到陈水扁出来。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吴淑珍不满地说,羁押条件已消除了硬要延押,且辜仲谅及陈敏熏都及她的庭都已经问过了。她说,陈水扁进去北所的时候,她每天都昏倒,她强调若不是用意志力撑着,早就死了,她要活着看陈水扁再出来啊。她还批评,台北看守所的医疗设备差,才让陈水扁的病情愈来愈严重。

台北地方法院合议庭11日下午裁定,将陈水扁再延押2个月,主因是陈水扁仍然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及湮灭证据或伪造证据之嫌,所涉及的贪污案件,是最轻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责,因此初步裁定延押2个月。陈水扁3月3日的羁押庭中裁定延押3个月,也就是到5月25日为止,这次裁定延押2个月,将从5月26日开始延押2个月。

裁定书指出陈水扁律师团认为因本案共同被告及证人都已经诘问,虽然还有其他还未传唤证人,被告也可考虑进一步是否舍弃,应符合没有羁押必要的要件,龙潭案及南港案可看出共同被告蔡铭哲乱搞,证人马永成、辜仲谅都表示吴淑珍隐瞒被告,陈水扁也说自己心电图有问题,台北看守所没有告知,加上自己重感冒双腿红肿不能行走,请求停止羁押释放。

合议庭认为陈水扁除犯重罪且有逃亡之虞外,龙潭购地案被告陈水扁声请传唤的证人虽已交互诘问完毕,但相关审理程序及其他被告都还没有进行,攸关“国务机要费案”的部分证人、洗钱案的全部证人,还没经被告及辩护人舍弃传唤,依照目前审理进度,有待日后传唤到庭进行诘问程序。

裁定书指出被告陈水扁向合议庭表达身体不舒服,且看守所内的诊疗纪录无法认定被告确有急迫待诊治的疾病,被告甚至拒绝诊治,以此请求撤销羁押释放的原因,甚至对外发表声明面对司法迫害,绝对不屈服、不受辱,并解除辩护律师委任,撤回所有证人传讯,请立即判他无期徒刑,他会放弃上诉,马上可以发监执行,不要再演马戏等。

合议庭认为被告陈水扁拥有法律专业,应知他所涉犯的罪嫌,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辩护案件,何来宣判、抛弃上诉、甚至执行的可能 合议庭认定陈水扁善于利用各种方式,传播不实偏激资讯,高举司法人权,行干扰攻击司法之实,借此抹灭司法程序正当进行,混淆视听。再者陈水扁自行故意不进食、不喝水导致健康恶化之虞,虽有动脉轻度粥状硬化情形,但不是陈水扁及辩护人宣称的心绞痛、心肌梗塞为由声请停止羁押,合议庭认为依法不合。

裁定书中指出,虽然7日出庭时陈水扁表示身体极度不适,但是回到北所之后的血压、脉搏、体温都没有异状,只有呼吸稍微急促。陈水扁回到北所后,还自行看信、听广播、看报、看书、睡觉、洗衣、面会、写资料等,只是开始故意不进食、不饮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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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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