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不理“特赦阿扁”要求:未定案没特赦
2008年12月03日 21:11环球时报 】 【打印

环球时报驻台北特约撰稿人韦博报道,马英九今天与外籍记者座谈时被问到是否考虑特赦陈水扁?马英九回应说,嫌疑犯走完法律程序才能特赦,还没有定谳(结案)不能谈到特赦问题。

据台湾“中央社”3日消息,在被问到特赦扁问题时,马英九说,特赦是可能的,但只有嫌疑犯已走完所有法律程序才能特赦,也就是必须等到三审定谳后,才能提特赦。

媒体追问能否引用涉水门案的美国总统尼克森来与陈水扁所涉弊案相比?马英九表示,他的印象中尼克森是被弹劾,尼克森最后选择辞职,保护总统名誉。

马英九指出,大约两年前检察官开始调查陈水扁案,因陈水扁当时为“总统”,有刑事豁免权未被起诉,不过,陈水扁太太吴淑珍被起诉,豁免权的设计是尊重“总统”职位,陈水扁今年下台后,情况改变了,但不管怎样还没有定谳,所以还不能谈到特赦问题。

答覆记者询问如何避免政府贪污时,马英九表示,必须透过要求官员严厉执行政府肃贪政策,避免贪污出现,并给司法独立调查空间,调查可疑贪污案,但给司法独立空间不是说司法机关可为所欲为,仍要在法律许可范围下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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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韦博   编辑: 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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