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9月4日电 陈水扁昨天下午5点针对“机要费”案开庭一事,举行记者会说明。陈水扁重提马英九特别费案,借此为自己开脱。他还称自己选举结余补助有三亿,已经全部捐给民进党。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整场记者会中陈水扁都在说明李登辉的“机要费”与马英九在担任市长时的特别费的使用方式,对于自己的弊案缠身,陈水扁只以一句“我没有贪污、没有歪哥、更没有A钱”带过,再次说自己是清白的。
据报道,昨天下午才以背痛为由表示无法继续应讯的陈水扁,在离开特侦组不久后,随即主动召开记者会,针对“机要费案”做出说明。他像个有备而来的律师,以一张又一张的图表辅助,清楚地说明自己及马英九在台北市长任内的“特别费”支出明细,甚至连李登辉任内的“机要费”,以单据核销或领据列报的比例都说得一清二楚。
陈水扁强调,“机要费”是公款必须公用,“我也没有私用”,他说,钱都是拿来挹注党及政治人物竞选时的经费补助,支出大于收入,哪来所谓不法所得?他更以马英九的“特别费案”获判无罪来为自己辩解“虽然他(马英九)的支出大于收入是灌水的,但仍被判无罪。”
至于今日记者会的第四个议题、同时也是外界最为关注的焦点:是谁将钱放到私人口袋甚至汇到海外私用?陈水扁并没有明确说明。他只是一再重复,他在任内的“机要费”支出大于收入,根本没有剩,还要用其它的私款补其不足,“个人绝对没有把‘机要费’放在自己的个人口袋,也绝对没有把‘机要费’汇到海外。”
话锋一转,陈水扁继续强调,“机要费”支出大于收入已经非常清楚,这是可以查证、可以检视的,“我没有贪污、没有歪哥,更没有A钱!但有人的‘特别费’直接汇入自己的账户变成自己财产。”陈水扁说,如果马英九的“特别费案”没有爆发,这些“特别费”的公款就变成他的私款,但我们也知道,过去他在担任台北市长期间,八年汇给自己女儿到海外的钱超过五十万美金,折合台币超过一千五百万以上,陈水扁说,他不禁合理怀疑马英九这笔汇到海外的五十万美金,这是否来自他的“特别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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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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