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家洗钱规模超乎想像 吴淑珍动用逾百"人头"
2008年09月03日 14:55新华网 】 【打印

新华网消息 据台媒中时电子报报道,台检方侦办陈水扁家族洗钱疑案,查出吴淑珍仅仅用于投资股票或岛内外汇款的“人头户”,就高达数十个。若加上提供私人发票供她报销“机要费”的贵妇团成员及亲友,吴淑珍在涉嫌贪污及疑似洗钱的过程中,动用的人力,即超过百人。特侦组指出,吴淑珍的人头户愈查愈多,未来还可能查出更多。

检方指出,吴淑珍的“人头户”,包括三大类,第一种属于甲级,以其胞兄吴景茂为代表,吴淑珍长期使用吴景茂当“人头”,在新加坡及台湾岛内银行开户,并将岛内资金,透过银行汇款,或以银楼进行地下通汇的方式,辗转汇到海外。

吴淑珍还利用儿子陈致中及媳妇黄睿靓名义,在海外开设帐户,包括瑞士、新加坡等地。吴淑珍甚至在海外10个国家或地区,都设有“人头”帐户,包括在洗钱天堂的开曼群岛等地,成立纸上公司,或将吴景茂等私人帐户中的资金,信托到控股公司名下,在海外进行投资。

第二种则属于乙级的“人头”,则可能包括吴淑珍的大学同学蔡美利的家人,特侦组怀疑蔡家人提供“人头户”,供吴淑珍使用。疑有部分“机要费”,由前“总统府”出纳兼扁家私人帐房陈镇慧领出后,汇入蔡家人提供的“人头帐户”中。

检方正追查资金流向蔡家人,是否涉及不法,包括是否系吴淑珍用于炒作股票,以及是否流向海外进行洗钱。

吴淑珍的丙级人头,则是她买卖台湾股票时,由营业员替她找来的“人头户”,专供她买卖股票使用。

<< 前一页12后一页 >>

匿名发表 隐藏IP地址

   编辑: 解文娟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凤凰图片08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