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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锡堃、吕秀莲可能面临十年以上重刑
2007年09月23日 04:47东南快报投票数: 顶一下  【

台湾“最高检特侦组”侦办民进党“四大天王”特别费案,前天以连续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嫌起诉台湾地区副领导人吕秀莲及民进党主席游锡堃。

据台湾媒体报道,岛内法界人士指出,“贪污治罪条例”中的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其“法定刑”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就是说,若触犯本罪,最轻也要判刑七年。

加上检方认定吕、游两人是“连续犯”,“依法”可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因此,若检方起诉的事证及所犯“法条”都为法院支持的话,吕、游两人极可能面临十年以上的重刑。

同样因涉特别费案遭检方起诉的台湾地区副领导人吕秀莲,昨天被媒体问及是否会有类似请辞党主席的政治动作,吕回应称:“不需要。”据“中央社”报道,吕秀莲昨天在新竹市称,她“主动”将薪水减半,近八年任期就减少了新台币三千多万元,怎么可能去贪五百多万元。

而获不起诉的谢长廷则在昨天承诺,2008当选后,他将推动“特别费”相关案件“大赦”,并修改相关“法律”。但吕秀莲似乎不是那么领情,她认为到时太晚了,因为早就被判刑确定。

另据报道,目前已有民进党内人士串联,要请陈水扁回任党主席。有民进党党政人士表示,陈水扁的确是目前接任党主席的“最大公约数”,如果党内有共识,陈水扁会再评估。

 

   编辑: 周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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