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20日电(记者 魏武 章利新 孙晓胜)中共十七大开幕以来,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增强党的团结统一,成为会内外人士关注的一个重要话题。过去五年中,中共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成果之一就是党的集体领导得到进一步加强。
胡锦涛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此间分析者认为,中共每5年一次党代会,既是中共中央集体领导探索创新的一个过程,也是中共全党形成政治共识的一个过程。今后,中共还将进一步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以使这个全球最大的执政党的运作更加科学民主。
全国党建研究会会长虞云耀说,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党越来越注重加强集体领导,在胡锦涛担任总书记后的这几年,有关制度得到进一步的完善。
“中央的议事规则已非常健全,并且制度化、规范化。哪些问题应该常委会讨论,哪些问题应该政治局会议讨论,哪些问题应该全会讨论,都有着明确的规定。”虞云耀说,“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制度保证了中央集体领导的实现,与过去相比,这是很大的进步。”
中共在集体领导问题上曾经有过惨痛教训。“文革”期间,权力过于集中使党和国家遭受了巨大损失。党建专家、红旗出版社副总编辑黄苇町说:“党从这段历史吸取了深刻的教训,加强集体领导成为其后一代又一代党员的共识。”
“同一级中共党组织中的领导者是一个集体,而非某个人;本级组织的重大问题要由这个领导集体来共同决定;在这个集体中,不存在任何个人特权,少数要服从多数,个人只对领导集体和组织负责。”黄苇町说,在集体领导过程中,不同的意见能够得到充分表达。
为进一步加强集体领导,十六大对党章第二章党的组织制度第十条第五项的规定作了补充和完善,明确提出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过去5年中,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新型国家、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动建设和谐世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这些,都是集体领导的产物。
十六大以来,中央领导集体设立并坚持了定期的集体理论学习制度,至今共进行了44次集体学习,学习内容针对当前社会实践中的重大问题。集体学习制度对保障领导集体在日常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上原则立场的一致起到了关键作用,凝聚了领导集体的共识,保障了集体领导的有效运转。
中共在县以上各级党组织设立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全委会及其常委会是执行党代表大会决议的工作领导机关。十六大提出,要进一步发挥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作用,发挥全委会在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决策和重要干部任免中的作用。
在十六届三中全会上,胡锦涛代表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为进一步完善党的委员会制度起了示范作用。
在十七大上,胡锦涛提出,要“推行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建立健全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向委员会全体会议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制度”。
中央作出表率,省市县各级党组织根据中央关于地方党委工作的要求,坚持实行集体领导,重大决策要交由集体讨论决定。包括票决、举手表决、记名和不记名投票在内的多种方式,为各级党组织在进行重大问题决策时普遍运用。
2004年,中组织部颁发《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对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办法》,明确提出对重要干部任免实行全委会票决制。
“这些措施是中共中央用实际行动对集体领导原则的强调和重申。”黄苇町说。
“集体领导的一个重要目的是保证科学决策,避免一个人说了算。个人不能决定重大问题,这是我们党的领导的一个重要原则。”虞云耀说。
“坚强的集体领导是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贯彻执行的关键。”黄苇町说,没有坚强的组织力量作为保障,正确路线、方针、政策就难以得到有效实施。民主集中制是中共获取这一力量的重要源泉,而民主集中制的首要形式就是集体领导。
虞云耀说,正是因为有了坚强的集体领导,中国共产党才获得了作出正确决策的组织保障。“有组织保障的正确决策必然是人民满意的决策,必然得到人民的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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