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教训应吸取 “总统”职权监督体制须完善
2008年05月22日 11:14中国台湾网 】 【打印

在新旧“总统”交接前夕,听说陈水扁办公室忙得很,不过忙的不是移交卷宗办好政务交接,而是无视法令意图拷贝“外交”机密档案。台湾《中国时报》社论指出,不论这种行为是否属实,有关单位都应尽快查清真相,依法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一点都不要客气!

如今政权已经轮替,陈水扁也不再受到“总统”职务保护,“总统府”内的官员也不愿替拷贝机密档案的事扛责任,不但先前对陈水扁办公室讲明了这是违反法令的行为,还在“立法院”应询时公开证实确有其事,政风处更坚持反对立场。看来,许多公务员已经不愿再帮忙遮掩,无论是因为终于摆脱长官压力,还是为了自保或表态,八年来“总统府”和官邸里的层层黑幕将有机会逐一掀开,大家真可以拭目以待了。

社论说,到底陈水扁办公室为什么要影印“外交”机密档案,外界不得而知。一个可能是为了自保,陈水扁或许是担心下台后会因为某些事情遭到追查,甚至其中有可能涉及违法渎职的情节,因此先留下档案影本以为争议时的佐证。有人揣测可能是为了撰写回忆录而准备资料,不过也有人担心,是否有某些关键的机密档案被带走,或其中部分文件资料不翼而飞,使得日后的追查因缺乏关键线索而不了了之。

事实真相究竟为何,坦白说,外界实在很难确认,尽管陈水扁本人已否认拿走档案,但现在他讲的话有多少人相信,恐怕也很难说。而这也正凸显了台湾“宪政”体制一项基本的结构性问题对“总统”权力运作的监督机制太少、也太无力了。

例如风波未息的“金援弊案”,虽然表面上是当时担任“国安会秘书长”的邱义仁滥权又便宜行事,但“国安会”依其法定职掌,对行政部门并没有那么大的指挥权。邱义仁能让“外交部长”一个命令一个动作,对于有问题的掮客和不符“外交”惯例的汇款方式,不作查证也不敢质疑,主要是靠他体制外的政治权力,而这个政治权力是由“总统”所赋与的,实质上也可以视为“总统”政治权力的行使。

社论指出,的确,台湾的“总统”在“宪法”上仿佛是虚位“元首”,“总统府”和“国安会”的员额和预算都不多,幕僚智囊也十分有限,但实质的政治权力却非常大,而且权力的运作非常不透明。“总统府”关起门来,见了什么样的人、谈了什么话、作了哪些重大决策,或者官邸里乔了多少金权分配,外界都无从得知,也没有依法可以取得资讯的管道。“总统”除了须接受任期的检验之外,不必向“国会”或任何单位负责。

虽然台湾有“政府资讯公开法”,规定行政机关应主动公开条约、对外关系文书、法律、行政裁量基准、施政报告、预算及决算书、研究报告、采购契约、合议制机关的会议纪录等,但“总统府”内部公文不在此列,“总统”的接见、谈话、会议、活动或电话,也没有规定须完整记录列档。

美国依据《资讯自由法》和《总统文件法》,可以把前国务卿基辛格在白宫任职期间与记者三千多通的电话内容上网;美国国家档案局公布的解密资料里,有前总统尼克松在私下场合以粗鄙言词痛骂多位政治人物的录音带。固然“总统”职权牵涉到许多敏感议题,但也明定了机密等级与解密年限。除非符合严格的“国家安全”原则,否则满廿五年的档案都应解密;如果行政部门认为需要更长的保密年限,则由跨部门小组审查决定。一般而言,美国总统在卸任六年后,民众可依法要求其机密档案解密。

社论指出,然而这些对台湾来说,都还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奢侈要求。连一个最起码的财产申报,陈水扁一家都还能东漏西落,何况包括“南线专案”等其他更敏感的东西?

一个成熟的民主法治社会,不能只依靠对“元首”的“君子不欺暗室”的片面信赖,因为这样的牵制既脆弱又易变,也对人性过于乐观。诚如马英九所说:绝对权力绝对导致腐化,不透明又缺乏监督机制的权力,一旦发生滥权时,将缺乏足够的约束力量,而权力拥有者鲜少能自我警惕。即使不作出贪渎行为,至少也在犯错时缺乏更正机制。

社论最后表示,因循过去的威权体制,台湾对“总统”的监督实在太过客气,而“立法院”、“监察院”拥有的发动罢免及弹劾权,又因为事关重大而难以执行。记取这八年来的教训,该是思考对“总统”职权的行使建立更完整监督体制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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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陶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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