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第七届“立委”选举实行单一选区两票制
2008年01月03日 15:09中国台湾网 】 【打印

  2007年台湾地区第七届“立法委员”选举的重大变革为“立委”席次减半与实行单一选区两票制,原本的225名立委席次减半为113名:其中73名区域“立委”、34名不分区及侨选“立委”、6名少数民族“立委” 。

  单一选区两票制取代原本的复数选区制,将来选举会有两张票,一张选举区域“立委”、一张选举政党。单一选区两票制配合“立委”席次减半实行后,全台湾将划分为73个选区选出73名区域“立委”,再依另一张政党选票的得票比例,分配34个不分区及侨选“立委”席次,未达5%得票率的政党不能参与分配。

  原本的复数选区为一个大选区中,选出多名“立委”,如以往台北市分为南北2个选区,各选出10名共20 名“立委”。而2007年配合“立委”减半和单一选区两票制,台北市将划分为8个选区,总共选出8名“立委”。

  所谓“单一选区两票制”,即区域选票与政党选票分别投票,两者间的比例由举行选举的地区自定;每位选民投两票,一票投给区域候选人,一票投给政党。但在席次换算上,又分“联立式两票制”和“分立式两票制”两种,所谓“联立式两票制”,就是在一张选票上,同时有区域候选人及政党两个选项,选民投区域候选人一票,投政党一票;但在分配席位时,先依政党得票数分配各党的总席次,扣掉区域当选席次后,剩下的再由政党名单来补足。例如甲党在某选区按政党得票率分得30席,但该党已赢得16个区域席次,则甲党在该选区实际只能分得14个政党名额。所谓“分立式两票制”就是选民真的拿到两张选票,且区域席次与政党席次分开计算,如一党在区域中得到30席,按政党比例分得20席,则总席次为50席。“单一选区两票制”的最大特色就是融合了比例代表制与单一选区相对多数决制的主要优点,尤其是“联立式两票制”备受外界称道,而“分立式”却对大党较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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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刘延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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