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菊当选无效 马:还了黄俊英公道
2007年06月16日 09:45台海网 】 【打印

台海网6月16日讯 国民党“总统”参选人马英九晚间结束出访行程返回台湾,被问到高雄市长陈菊被法院一审判决“当选无效”时表示,初步算还国民党提名人黄俊英一个公道,希望二审也能维持同样判决。

高雄地方法院,昨天下午针对第四届高雄市长选举“当选无效”及“选举无效”官司作出判决。法官认为,陈菊在投票前的选举伎俩,足以影响选举结果,裁定陈菊“当选无效”,全案还可上诉。“选举无效”诉讼驳回。

据中央社报道,马英九表示,“当选无效”算是还黄俊英一个公道,也确立以后选举不要在选举当天玩花样,他也希望未来二审能确定同样判决。

对于台湾的“大法官”作出“释宪”,为陈水扁的“国务机要费”案解套,认定“总统”享有“国家机密特权”,对认为公开可能影响“国家安全”或“国家利益”而为“国家机密”者,有决定不予公开的权力。马英九表示,会针对否对宪政制度造成影响,进一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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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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