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事记:1967年
各级革命委员会的建立
革命委员会是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国各级政权的组织形式,简称“革委会”。从1967年上海“一月风暴”开始,全国各地的党政机关相继被“造反派”夺权。这一行动得到了毛泽东的支持。3月31日,《红旗》杂志发表了题为《论革命的“三结合”》社论,开头引述了毛泽东的一段指示:“在需要夺权的那些地方和单位,必须实行革命的‘三结合’的方针,建立一个革命的、有代表性的、有无产阶级权威的临时权力机构,这个机构的名称,叫革命委员会好”。经过近20个月的社会大动乱和错综复杂的夺权斗争,全国(除台湾省外)29个省、市、自治区先后建立了军、干、群“三结合”的革命委员会。革委会集党、政大权于一身,实行党政合一、高度集中的领导体制。
革命委员会实行“一元化”方式,取消中国共产党和政府的分别,合为一体;革命委员会人员采取“三结合”方式,即包括部分没有被打倒的“革命干部”,群众组织代表,和“工宣队”、“农宣队”或部队军管代表组成。在这种机构中,干部由于熟悉业务,一般负责日常业务;工农兵代表掌管大政方针,群众组织代表维护本单位下层人员的利益。到了文化大革命后期,工农兵代表逐渐撤出革命委员会。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若干规定的议案,将革命委员会改组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而革命委员会的组织形式一直延续到20世纪80年代才撤消。(石建国 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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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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