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
1993年3月15日~31日,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于在北京召开。这次大会代表共2997名。乔石主持开幕式。李鹏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邹家华、刘仲藜、彭冲、任建新、刘复之分别就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年度预算、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报告。大会审议上述各个报告并通过了相应的决议。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政府工作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要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步伐。从今年起力争在加快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积极发展各类市场、抓紧进行价格改革、进一步改革劳动工资制度、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改善和加强宏观经济管理诸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大会选举江泽民为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荣毅仁为国家副主席,乔石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田纪云等19人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大会决定李鹏为国务院总理,并且表决通过了新一届国家领导机构组成人员名单。此外,大会通过了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设立、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几个决定和宪法修正案。修正后的宪法,写进了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等内容。大会还通过了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的准备工作机构的决定。
全国政协八届一次会议
1993年3月14日-27日,全国政协八届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共有委员2093人。李瑞环主持开幕大会和致闭幕词。叶选平作了政协第七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叶选平在报告中指出,全国政协七届一次会议以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政协团结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无党派民主人士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始终不渝地贯彻执行“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围绕国家的中心任务,以增进团结、发扬民主为主题,积极主动地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职能,为维护国家的稳定,增进人民的团结,推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委员们听取并讨论了全国政协七届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和提案委员会关于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讨论并通过了政协八届一次会议政治决议和关于县级政协组织任期的决议。会议选举李瑞环为政协第八届全国委员会主席;叶选平等25人为政协八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选举宋德敏为政协第八届全国委员会秘书长;选举丁石孙等288人为政协第八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委员们列席了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听取并讨论了李鹏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1993年11月11日至14日,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决定》勾画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规划图。《决定》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为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从以下五个主要环节着手,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一、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二、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三、转变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建立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四、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五、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城乡居民提供同我国国情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同时,要深化农村经济体制、对外经济体制改革;进行科技体制和教育体制的改革和扩大对外开放。《决定》还指出,当前培育市场体系的重点是发展金融、劳动力、房地产、技术和信息的市场等。《决定》是中国在20世纪90年代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行动纲领。(陈述 张传能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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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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