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事记:2006年
实施中部崛起战略
中部崛起战略。2006年4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其中包括36条政策措施,提出要把中部建成全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以及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这样中部崛起成为继东部沿海开放、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之后的又一重要的国家经济发展战略。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中部六省国土面积102.75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比重10.7%,2003年底总人口36310万人,占全国比重28.1%,2003年GDP共6348亿元,占全国比重22.8%。中部六省结合各自实际,开始探索崛起之路。煤炭大省山西围绕建设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目标,大力改造提升煤炭、焦炭、冶金、电力四大传统产业,积极培育现代煤化工业、装备制造业、材料工业和旅游业四大新支柱产业。安徽规划建设沿江城市带,紧密结合长江三角洲,充分利用长江的黄金水道,加速发展。江西则依据区位优势,谋求与长三角和珠三角经济区对接,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经济国际化和市场化。河南确立了从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从文化资源大省向文化强省跨越的发展目标,东引西进,加大对外开放力度。湖北一手抓武汉城市圈建设,一手抓县域经济发展;武汉经济圈已经成为长江中游地区最大、最密集的城市群。湖南加强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形成沿京广线长沙——株洲——湘潭,“三点一线”经济带,为加快崛起创造良好条件。2007年4月10日,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办公室在国家发改委正式挂牌。这标志着中部地区崛起进入了更具操作性的实施阶段。(陈述 张传能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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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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