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建地震预警示范系统 预计下半年启动
2008年06月17日 13:27羊城晚报 】 【打印

    新快报讯 据《财经》记者李虎军报道,在6月14日发生的日本岩手·宫城内陆地震中,日本地震预警系统再次发挥作用。据记者了解,中国也将在首都圈和兰州地区率先建立类似的地震预警系统。

地震波到达前数秒预警

所谓地震预警,是指在地震发生后,利用地震波传播速度小于电波传播速度的特点,提前对地震波尚未到达的地方进行预警。一般来说,地震波的传播速度是每秒几公里,而电波的速度为每秒30万公里。因此,如果能够利用实时监测台网获取的地震信息,以及对地震可能的破坏范围和程度的快速评估结果,就有利用破坏性地震波到达之前的短暂时间发出预警。

以“5·12”汶川大地震为例,如果该地区建立了地震预警系统,并且能够在地震波到达北川、青川等地区之前,提前数秒至数十秒发出预警,这些灾区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或许不致如此惨重。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所副所长李小军博士告诉记者:“尤其是学校,10秒钟就可以跑出去不少孩子。”

一般来说,地震预警系统只对距离破裂断层50公里至200公里的范围有效。对于50公里以内的地区,即使发出预警可能也来不及反应;而对于200公里以外的地区,地震产生的破坏可能又不严重,没有必要发出预警。

少数重大工程设预警系统

目前,中国内地尚未建立规模性的城市和重大工程地震预警系统,仅在少数重大工程建立了小规模的地震报警系统或地震人工紧急处置系统。其中,广东大亚湾核电站1994年建成地震预警与紧急处置系统,当地震动超过给定的限值时,中心控制室将采取相应的紧急处置措施。此后,秦山核电站、岭澳核电站也相继建成了类似的地震预警与紧急处置系统。2007年,冀宁输气管线也建立了地震监测与报警系统。

在“5·12”汶川大地震之前,中国政府已经认识到了地震预警系统的重要性。在2007年10月发布的《国家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中,即明确提出,要建立地震预警系统,其中,到2010年要加强地震预警系统建设,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地震紧急处置示范工作。

示范系统下半年将启动

据了解,中国地震局将在首都圈和兰州地区建立地震预警示范系统。这一计划在“5·12”汶川大地震之后已经得到批准,预计于今年下半年正式启动。

此外,其他一些省市也有意引入地震预警系统。据李小军博士介绍,陕西省和重庆市就相继在汶川大地震前后,着手与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所等机构商讨建立地震预警系统的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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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虎军   编辑: 贺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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