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捐赠款首先安排农民住房重建
2008年06月17日 08:07人民网-《京华时报》 】 【打印

昨天,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资金使用指导意见》,明确所有捐赠资金须全部用于汶川地震受灾省份,优先用于民生项目。此外,安排捐赠资金时,应首先安排房屋倒损农户住房重建。 (记者郭爱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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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爱娣   编辑: 高欣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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