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社论:另址重建 需力避政绩工程心态
2008年05月25日 06:48新京报 】 【打印

汶川大地震灾区劫后余生的人们,带着对逝者的哀思,怀着对未来的憧憬,重建新的家园。有关方面也指出,对原址所处地理位置灾难系数较大的,可以另址重建聚居区。

为此,在另址重建的过程中,必须让基础设施和民用住宅建设,远离政绩工程的阴影,确保施工进展能坚持依客观规律而行。这是逝者的代价、生者的福祉、后世的荫庇。

科学规划各类建筑,是另址重建的第一要务。制定区域建设规划,必须经过科学论证,防止政绩工程心态作祟。与公众利益关系密切的建设规划,应当提请本级人大会议讨论或向本地民众公开征求意见。具体建筑物的选址,必须充分考虑地质、水文、气象等自然因素,处理好居民区与江河湖泊、地壳活跃带、有害物质厂矿等潜在危险的关系,把安全需要作为民用建筑规划的第一考虑。当然,建筑物密度也尤需注意,不能将建筑物高度集中在一个街区。事实上,此次地震中,多幢建筑之间就产生了“多米诺骨牌”式的挤压效应。

在另址重建中,科学规划中小学校舍,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学校人口密度大、儿童防灾意识和能力弱、儿童维系着家庭与民族的希望,而且教育场所的公众熟悉度高,如果在另址重建的相关规划中,使中小学尽可能处于相对安全的地理位置和街区中心地带,建造具有较高抗灾强度的校舍,并开辟专门库所,置放必要数量的帐篷、方便食品、药品等公共急用品。那么,一旦灾难来临,奔向最近的学校,将是每一个居民、行人乃至外来游客们理所当然的共同选择。这样既节省救援时间,又节约公共空间,还节减了相关人力。从国外的经验看,这样的做法也是一种常规。

不过,对震中地区来说,另址重建,也难以根本摆脱西南地区的地震多发带。因此,有关方面必须真正做一番艰苦细致的工作,从一开始就明确厘定和强力执行相关各类建筑的抗震标准,就显得十分紧迫。要认真考察有关地域的地质状况,由此而相应确定不同建筑物的抗灾强度。还应当并重新厘定民用建筑的质量标准,强化结构设计、建设监理和竣工验收力度,特别是在建筑技术方法上,严格规制水泥预制板的配料比例、使用范围和年限,尽可能多地采用浑然一体的钢筋混凝土框架,有效减少房倒屋塌造成大量人员伤亡的悲剧。

当然,也应该意识到,政绩工程的症状在下,但病灶常常在上。所以,要使政绩工程心态,不再在另址重建,乃至整个灾后重建中出现,还必须完善行政绩效制度、改革用人标准。为此,上级部门不要单纯以灾后重建建筑物的竣工速度,作为对灾区干部的考评依据;同时,进一步推进年初开始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确保政府部门依法用权、有限行政,不越权干预建筑工程施工进度和竣工期。如此一来,即便有人想制造政绩工程,也无从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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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陶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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