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警方称可追究林嘉祥民事责任(图)
2008年11月07日 06:46人民网 】 【打印

录像显示,林嘉祥的手位于女孩肩上。

对于原深圳海事局党委书记、副局长林嘉祥事涉“猥亵门”一案,深圳警方做出未构成猥亵的结论之后,陈小朋友的父母表示,保留追究林嘉祥责任的权利。

深圳市南山公安分局法制科科长刘平表示,警方认定猥亵不成立,但由于林的不当言行给陈小朋友的身心带来影响,陈小朋友的父母可进行民事追究。

在“猥亵门”事发时,受害小女孩的母亲谢女士向记者表达了全家人的心声:“女儿的心理受伤是永远都补偿不来的,恶人一定要得到相应的惩罚,而这种惩罚不仅仅是行政上的惩罚,也要有刑事上的惩罚。”

昨日记者再次采访了谢女士,谢女士说,其实在新闻发布会之前,警方已经与他们进行了沟通,解释了判定林嘉祥的行为不构成猥亵的依据,并听取了他们的意见。

“我们全家首先感谢警方不辞辛苦地调查,也尊重警方的调查结果,但我们对警方的一些细节分析还存在异议。”谢女士说,“尤其是警方认为林嘉祥只是将手搭在女儿的肩上,表示善意和谢意这一点,我们不能接受,作为父母,我们肯定相信女儿,孩子的反应已经不是简单的‘搭’,是‘掐’,而且实实在在地感到了疼痛。”

谢女士说,“双方各执一词的原因在于关键录像的缺失,现在可能只有林和我女儿知道事发的真实情况。对此,我将保留追究林的权利。”(广州日报

滚动报道:深圳海事局党组书记猥亵女童事件全程追踪>>>

新闻专题:深圳海事局党组书记林嘉祥的“猥亵门”

人物背景: 林嘉祥任深圳海事局党组书记、副局长、纪检组长

男子猥亵11岁女童 自称"京官"与市长平级(图)

更多精彩新闻 进入社会频道>>>

匿名发表 隐藏IP地址

作者: 刘启达 阮晓光   编辑: 汪敏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