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认定林嘉祥涉嫌猥亵女童罪不成立
2008年11月05日 20:59新华网 】 【打印

新华网深圳11月5日电(记者王传真)深圳市公安局5日下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深圳海事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林嘉祥涉嫌猥亵11岁女孩案件调查结果:以林嘉祥涉嫌猥亵罪立案理由不成立,该事件属林嘉祥酒后行为失当。

深圳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表示,大量调查取证结果表明,林嘉祥在此事件中的行为尚不构成猥亵儿童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但是,林嘉祥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人员,醉酒后对未成年女童做出不当动作,使陈小朋友有被掐的感觉,受到惊吓,心灵受到伤害,属于在公共场所行为不检;而且在被陈小朋友父母质问过程中,林嘉祥态度恶劣、出言不逊,社会影响很坏,建议由有关部门作出处理。

交通运输部党组11月5日给予林嘉祥撤消党内外职务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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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专题:深圳海事局党组书记林嘉祥的“猥亵门”

人物背景: 林嘉祥任深圳海事局党组书记、副局长、纪检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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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传真   编辑: 黄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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