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白衣女子”自有道理
2008年11月07日 17:13北京晚报 】 【打印

深圳海事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林嘉祥案一经曝光,人们除了对林嘉祥的丑恶言行表示极大义愤,也对当晚和他一起吃饭的白衣女子发生强烈兴趣。本周三,中国青年报一篇题为《请放过“猥亵门”中的白衣女子》评论中说:“(白衣女子)虽然由于林嘉祥的‘丑事’而卷入其中,但网友无权通过搜索公开她的身份信息,无权追问她为什么和林一起吃饭。观整个事件,她与林嘉祥一起吃饭并未涉及公共利益——即使真如网上所传的是林嘉祥的‘二奶’——这种身份对白衣女子来说也是隐私,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官员的“二奶”果真是“隐私”吗?哪个国家的法律保护“二奶”与官员之间的“隐私”呢?我相信,评论作者说的不应当是中国官员,更不应当是中国的法律。现在的一些腐败官员,据调查90%以上有“二奶”乃至“十二奶”,而甘愿献身给腐败官员当“二奶”、“三奶”的女子(不一定穿白衣)大有人在,或许与“二奶”的隐私受法律保护这种观点有关。事实上,我们也看到在报道惩处贪官的新闻中,往往在最后用“生活腐败”一笔带过,对“二奶”们加以保护。这种保护,不能够看成是法律的保护,而是一种多年的“不成文法”在新闻报道中发挥作用。众所周知,我国的法律不仅不保护官员的“二奶”,也不保护所谓“二奶”的隐私。前些日子,原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的情妇王建瑞,就受到依法审判。

据报道,与林一起吃饭的白衣女子是大连海事大学的一名老师,林在事发时曾说“她是我的老师”,林在交通部烟台打捞局上班期间曾考进大连海事大学深造两年半。(广州日报11月4日)评论作者认为,有人提出要进行人肉搜索,揭示白衣女子的真实面目,这是公众为满足自己的猎奇心理去侵犯他人的隐私。我对此不以为然。因为我也很想知道,一个经过“三讲”(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和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党组书记,一个平日里道貌岸然的家伙,酒后对11岁的小姑娘下了狠手,又对公众发表了一通狗屁倒灶的话,究竟是被什么人灌了“迷魂汤”,才如此丧心病狂?我的直觉,我的第六感觉告诉我,大概林书记是和女子喝酒,喝得过多过猛,人事不知,剩下点海事和官事。但我没有想到是一位白衣女子,是从大连到深圳(专程?)来的林书记的女老师。林书记做梦也想不到,此番会见将载入史册,成为历史性的会见,从此书记不姓林。不知女老师对这次会见是否追悔莫及,对自己只教书不育人有何感想。

现在的新闻,现在的事情,很多都是语焉不详,看后令人一头雾水,留给读者“我猜我猜我猜猜猜”。据深圳警方公布,装在卫生间门口的探头摄录的视频“神秘失踪”,由于装在卫生间门口那个探头的硬盘坏了。不仅警方没有调取到录像,小女孩的家人也未成功调取。而酒店别的地方探头及视频都保存完好。在记者追问下,警方承认是先由警方去调取的。(中青报11月6日)昨天,北京晨报报道:下令击毙报警人的江西上饶鄱阳县公安局王副局长11月4日被正式免职,纪检部门仍在调查具体案情。今年2月29日发生的案子,又是民警干的,居然8个多月还查不出真相。前天下午5时许,一辆卡车从珠海一所中学后门冲进前门冲出,造成24名正在放学的学生死伤。据调查,已被击毙的司机姓骆,半年前买了一辆东风140卡车跑运输。生意不好做,大约一个月前,骆又买了一辆新摩托车搭客营运。10天前,搭客中由于未上车牌,并且不具有驾驶摩托资格,被交警扣了12分,罚款1000元,同时扣了卡车准运证。从此闷闷不乐,直至事发。骆某的朋友事先知道骆某可能会开车撞人,打110报警。事后,警方发现骆某留有遗书,但警方并未公布遗书内容。我猜这封遗书有助于公众了解真相,至少是了解犯罪动机。新闻报道中少了遗书的内容,又给读者留下一堆悬疑,如同杨佳案中留下的许多问号。

新闻中有太多“白衣女子”式的悬疑,逼得网民去进行人肉搜索。倘若真相全部公开,公众的知情权得到保护,人肉搜索或许就会偃旗息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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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专题:深圳海事局党组书记林嘉祥的“猥亵门”

人物背景: 林嘉祥任深圳海事局党组书记、副局长、纪检组长

男子猥亵11岁女童 自称"京官"与市长平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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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苏文洋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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