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嘉祥是不会承认的。
女孩的父母是不会就此了事的。
已经群情激愤的网民,更是不会轻易丢过此事的。
已经在网络上被疯狂点击的录像,却缺少最直接的女孩被卡脖并拖往洗手间拖的画面,也可以说是缺少最直接的证据。关键问题是,还并没有人看到,或者愿意站出来来直接证明:
“我,看到了这个女孩被这个白衣男子卡住脖子往厕所拖!”
这就是矛盾,这就是关键。
我在一个律师的博客上看到了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对这一事件可能性的法律判定:对于猥亵儿童犯罪,应在基本刑罚档次——即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从重处罚,鉴于是未遂犯,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该情节与猥亵儿童从重处罚相抵部分,可略微从轻,所以,对林嘉祥涉嫌猥亵儿童(未遂)罪一经法院认定,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比较合适。
只是可能性,只是律师一般意义上的推定,但事实有时候往往并不是按照我们事先设计好的那样走,应该如此的结果很有可能是大跌眼镜。如果什么都按照设计好的或者是大家期望的那样走,估计早在鸿门宴上项羽就把刘邦给喀嚓了。所谓的大团圆,所谓的终成眷属,很多时候也只是存在于戏剧之中,——而生活,有时候就是生活,拒绝戏剧。
早在法律判定之前,网民们差不多已经把林嘉祥给打入了天牢。我看《三国演义》,董卓在事败之后,被老百姓们连尸油也给点了天灯,至于拿石头砸,拿烂菜叶子扔那都是客气的。如果把林嘉祥放到网络上游街,估计他的下场比董卓也不会好到哪里去。
消息说,深圳警方马上就会公布调查结果。如果林嘉祥死不承认他做过那样的事情,又没有直接的证据来证明这位书记卡住女孩脖子往厕所拖的关键事实,一方面是这件事情已经群情激愤,已经处于舆论的超强监督之下,另一方面又在关键的证据上卡壳,这对参与调查的警方无异于一个超强的智力测验。
辛普森案拖了十几年才宣判。这十几年中,差不多全世界都知道是辛普森是,但是法律偏偏说辛普森不是。
林嘉祥会不会是中国的辛普森呢?对网民、对警方、对法律、对我们能够给与这个社会的信任,这都会是一个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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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专题:深圳海事局党组书记林嘉祥的“猥亵门”
人物背景: 林嘉祥任深圳海事局党组书记、副局长、纪检组长
作者:
张军瑜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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