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飙车案被告被判3 年 双方家长均不满
2009年07月21日 02:40新京报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昨日,被告人胡斌在法庭上。新华社记者 方益波 摄

昨日,被告人胡斌正在被告席上接受审判。当天,杭州西湖法院对“5·7”交通肇事案一审判决,被告人胡斌被判3年。新华社发

■ 现场

被告家长:不公平 原告家属:很愤怒

本报讯 (记者吴伟)对审判结果,被告人胡斌的家长表示“不公平”,原告谭卓的父亲谭跃则表示“很愤怒”,并表示将进一步行使法律赋予的相关权利。

从法庭出来后,胡斌母亲一直流泪,说了句“太不公平了”后就再未作表态。胡斌父亲表示,他现在心情很不好,他们只能听天由命。

而谭跃在电话受访中语气强烈地表示对胡斌的判决太轻:“我对审判结果感到愤怒,我作为受害者家属感到不满。”

经与代理律师魏勇强商量,谭跃表示,除提请检察院抗诉,还考虑申请相关审判监督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的有效期是两年,谭跃说:“我等不了那么久。”他表示,准备向浙江省高院或者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直到找最高院申诉,他们判了我就服。如果到这一步还达不到目的,儿子就不能怪我了,我已经用尽法律的手段了。”

7月18日,谭跃曾在网络披露庭审部分内容,他坚称胡斌“危害公共安全”,并在庭审中“说谎”。此外,他还对浙江计量科学研究院所出具的《质量鉴定报告》中的车速鉴定提出质疑。

■ 回放

被告驾车相互追赶撞死1人

2009年5月7日晚,被告人胡斌驾驶经非法改装的三菱轿车,与同伴驾驶的车辆从杭州市江干区机场路出发,前往西湖区文二西路西城广场。途经文晖路、文三路、古翠路、文二西路路段时,被告人胡斌与同伴严重超速行驶并时有互相追赶的情形。

当晚8时8分,被告人胡斌驾驶车辆至文二西路德加公寓西区大门口人行横道时,未注意观察路面行人动态,致使车头右前端撞上正在人行横道上由南向北行走的男青年谭卓。谭卓被撞弹起,落下时头部先撞上该轿车前挡风玻璃,再跌至地面。

事发后,胡斌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谭卓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晚8时55分因颅脑损伤而死亡。经鉴定,胡斌当时的严重超速,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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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伟   编辑: 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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