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下岗职工集资维权遭“敲诈勒索”指控
2009年06月25日 10:44公益时报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早在几年前,厂区对面就建起了颖泉区公检法办公大楼

2009年6月17日,安徽省阜阳市下岗职工刘桂兰终于等来了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案件受理通知书。

今年4月初,刘桂兰向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政府申请公开阜阳市酿造厂改制过程中包括土地出让金、职工安置方案、职工住宅拆迁补偿标准等信息遭拒。

如今,她起诉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政府逾期履行法定职责一案被正式受理。此案也成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后,当地第一案。

这一天,刘桂兰的丈夫李怀富因涉嫌敲诈勒索被阜阳市公安局颍泉分局刑事拘留整整4个月。

李怀富被抓和刘桂兰告状均缘于一场始于4年前的“集资维权”事件。

祸起国企改制

刘桂兰和李怀富夫妻俩都是原阜阳市酿造厂职工,4年前,因所在企业改制,夫妻俩双双下岗,他们也成为酿造厂100多名维权职工中的一分子。

安徽省阜阳市酿造厂兴建于1956年,是老国营企业,1996年前隶属阜阳市商业局。

撤地设市后,该厂按属地管理原则属阜阳市颍泉区管辖,曾经是区重点保护的龙头企业、利税大户。

而今,这个位于阜阳市北京中路288号、泉河北岸的老厂已经被瓦砾掩埋。

早在几年前,厂区对面就建起了颍泉区公、检、法的3座办公大楼。

回溯到4年前,2005年7月1日,阜阳市国土资源局下发了《关于阜阳市酿造厂改制涉及土地使用有关问题的意见》。

2005年8月21日,颍泉区委、区政府派工作组到酿造厂召开职工大会,选举产生了36名职工代表,正式启动改制事宜。

当时,有33名职工代表在签名时写下“改制大方向同意”。

2006年3月7日,阜阳市颍泉区商务局和安徽淮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承债式整体收购工业合同。

合同拟定了包括企业职工安置补偿、社保基金补偿、债权债务承接等整体收购方案。

收购方式按2步执行,首先,安徽淮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工业用地整体收购企业,承担债权、债务,变更企业法人,申请出让金返还用于职工安置并解封土地证和房产证;第二步申请由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住开发,由变更后的法人把土地推向市场,淮信公司参与招拍挂,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用于商住开发。

合同约定收购企业的价款为1352万元。

而该厂职工给记者提供了另一份同样于当日签订的收购合同,收购价格则变为698.42万元。

2006年10月,厂房被拆除。

2007年6月13日,改制工作组向厂区居民发了拆迁安置补偿方案。随后的时间里,合同中约定的安置职工的实施情况确并未得到该厂职工的认可。

职工依据阜阳市国土资源局[2005]101号文件:“企业改制原划拨土地按有关规定应补办出让手续,所缴纳的出让金可以用于职工安置;企业改制后的工业用地若改为商业住宅开发用地,除应符合城市规划外,还应实行招拍挂”,认为,职工社保、住房等未得到妥善安置,土地买卖未经职工大会表决同意,且未经招、拍、挂等合法程序,拒不接受方案。

2007年8月1日,第二批工作组进厂,核查职工反映的相关问题,未有结果;2008年8月1日,第三批工作组进厂,核查仍然没有结果,职工多次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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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文强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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