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女孩欲当明星遭遇潜规则沦为卖淫女
2009年06月23日 10:50法律与生活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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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的明星梦

2007年2月,还是一名高三学生的甜甜(化名),来到她梦想已久的地方——中央戏曲学院。她想在这里实现她的“明星梦”。但她没有想到,这次梦寐以求的面试之旅,却将她推到了犯罪的边缘。

“我在面试的时候,遇见了一个叫源源的女孩,她说她是电影学院的老师,和别人一起办了一个工作室,如果我想进一步发展就可以去工作室面试一下。女孩给了我一张宣传单,上面有联系人和工作室的地址。”接过宣传单,甜甜的心里一动,“多好的机会呀。”

将宣传单像宝贝一样妥帖地放进包里,甜甜当天就回家了。几天之后,她又接到了源源的电话。“她给我打电话,就是问我什么时候去她的工作室照相。正好那天我没什么事,就去了。”

走进工作室,接待甜甜的是一位叫魏东的男士。4个月后,真正进入工作室时,她才知道,这位“魏东”真名叫胡卫东。

“那天他(胡卫东)说他可以帮助我实现明星梦,但演艺圈很复杂的,要想有发展要么你有钱,要么你就献身,这是演艺圈的潜规则。”在胡卫东看来,“潜规则”就是指在演艺圈发展的女孩可以利用与一些人发生性关系,出卖肉体,换取财物和一些其他利益,便于她们在演艺圈发展。他的话说得很直白,甜甜听得面红耳赤。她无法接受出卖肉体的“潜规则”,一路小跑着离开了工作室。

当年的6月,高中毕业的甜甜与中央戏曲学院擦肩而过,到北京某大学读大专。暑假的一天,甜甜又接到了胡卫东的电话,他的一番游说又勾起了甜甜的“明星梦”。“闲着也是闲着,来吧,先在我的工作室做文秘工作。”挂下电话,甜甜又去了工作室,这次她留下了。

潜规则背后的骗局

留在工作室的前提要先和胡卫东发生性关系,并拍摄下来,这是胡卫东制定的“规则”,每个女孩都自愿地接受了,甜甜也不例外。

虽然甜甜的工作主要是负责接待来工作室试镜的女孩。同时,还按照胡卫东的安排,在网上的聊天室里搜索月收入在5万元以上、年龄在30岁以上的男性的信息,向他们要电话,然后转给工作室的女孩们。但是,甜甜的明星梦还没有醒,她想到北京电影学院的导演进修班学习。

“我把这个想法告诉胡卫东了,他说他有门路可以帮助我上学,但学费要我自己出。我家里没钱,只能同工作室里的其他女孩一样,见客户拉投资。”甜甜说,在工作室里待久了,什么都能想“明白”了,她见了二三十个客户,和其中4个人发生了性关系。

甜甜从第一个客户那里得到了5000元之后,又成功地以交房租的名义从第二个客户那里要来3万元。两次大胆的尝试让甜甜放开了手脚,可她没想到,她之后遇到的两个客户都放她鸽子了。

“我见的第三个人,我都记不清他的名字了,和他发生性关系之前,我说要交房租向他要3万元,他当时同意了,可完事之后,他只给了我2000元,剩下的说明天再给,之后就消失了,我再也找不到他了。”甜甜说第四个客户也是如此,她提出上学要交学费,差3万元,客户给了她1万元就消失了。

其实,甜甜和第二个客户发生性关系后并没有要钱,但是遭到了胡卫东的威胁。“他让我要钱,我说我不想干了,他就说你家的电话和地址我都知道,你干过什么事,和我干过什么事,你我都清楚。”甜甜明白,他指的是那段性爱录像。“一种危机感扑面而来,我当时非常害怕我家里人知道这些事,就不得不向客户要了3万元钱。”

这事之后,甜甜有了离开的念头。“我跟胡卫东提出想走,但他说你走之前得把新人培养出来才行,之后又说了上次类似的威胁的话。”已经身不由己的甜甜,又按照胡卫东的安排,把自己的客户介绍给了同在工作室的另一个女孩。拿到好处费之后,甜甜于2007年的8月毅然地离开了工作室。

没多久,甜甜又接到了胡卫东的电话,要求她回工作室,但被甜甜拒绝了。“虽然这次胡卫东没有再用性爱录像来威胁我,但那一直是我心里永远打不开的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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