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报负面遭拘传续:《法人》总编辞职(图)
2008年01月29日 07:22南方都市报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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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杂志前总编王丰斌。 资料图片

《法人》杂志所在的法制日报社。 网友 雪亮 摄

近日,凯迪等论坛有帖子称牵涉“西丰警察进京抓记者”事件的《法人》杂志总编王丰斌提出辞职,迅速在网上引发强烈议论。

本报记者采访核实,王丰斌确已辞职。1月25日,王丰斌已正式从该杂志辞职。此前,王已向杂志主办方《法制日报》提出辞呈。据了解,王在1月24日晚设宴向诸位同事告别,表达其去意已决。

据悉,新任总编已上任。

新任总编已上任

1月4日,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警方赴京拘传就《法人》杂志记者朱文娜。后经媒体报道后,拘传撤销。

1月9日,王以杂志总编名义发表声明,声明对媒体同行的报道关心表示感谢,并说“舆论监督报道遭遇诽谤立案,新闻记者遭遇警察拘传,这不仅是新闻媒体的悲哀,更是现代法治社会的一个耻辱。在此,我们由衷地希望发生在朱文娜记者身上的噩梦永远成为过去。”

同一天,西丰县官方派人就《法人》杂志记者朱文娜被该县警方以涉嫌诽谤刑事立案和拘传一事,代表县委县政府专程登门向《法人》杂志社、朱文娜本人表示道歉。

据本报记者了解,那篇声明是王去职的直接导火索。据称,近年来,《法人》杂志经营业绩平平,维持正常运转还需上头拨款。因此,《法人》诸重大决策需经总社首肯。

据悉,接任《法人》总编一职的肖黎明,已于1月28日正式上任,肖原是《法制日报》经济部副主任。

赵俊萍不再上诉

“西丰警察进京抓记者”事件的其他两位主要当事人,近段时间也有些变化。

1月16日,在《辽宁日报》公布了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在616名辽宁省人大代表中,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名列其中。

西丰县法院已于去年12月28日一审认定赵俊萍犯偷税罪、诽谤罪,两罪并罚,赵俊萍获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7万元。赵提出上诉。

1月19日,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8)铁刑二终字第15号,以赵俊萍不服西丰县法院判决上诉,本案审理过程中赵俊萍申请撤回上诉为由,裁定准许赵俊萍的撤诉请求。西丰县法院对赵俊萍的判决即日起生效。

据了解,1月8日,赵俊萍代理律师高义宝在西丰县看守所会见了赵俊萍。赵俊萍向高律师出示了自己签名的《撤诉状》:我叫赵俊萍,因犯偷税、诽谤罪被判刑3年零6个月。原先看别人上诉我就想上诉,现在我不想上诉了,请求法院允许我撤诉。

本报记者 上官敫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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