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务代理:
张在元被武大提前4个月解聘
16日本报记者与“解聘”事件始发者戚非子取得联系。她说自己是张在元的学生,听到老师的遭遇非常气愤,想帮助他向社会上呼吁一下。她随后告知记者张在元的武汉法律事务代理陈四平的联系方式,“他全权负责张在元对外的事情”。
当天下午,记者与陈四平取得联系。在江汉饭店见到他时,已有北京一家媒体正在现场采访。期间,他的电话不时响起,全国各地的媒体都在找他。
陈四平告诉记者,他清楚记得,4月30日那天,武大4个部门的人下午约三四点到武汉大学中南医院住院部呼吸内科40号病房,对着病床上的张在元宣布,他被学校辞退了。
陈给记者出具了一份盖有武大公章的“终止聘任合同证明书”,其上写着:“张在元,身份证号码××,于2005年5月1日至2009年4月30日受聘为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院长、教授,并签订聘任合同,现合同到期,于2009年4月30日终止聘任关系。”
“他解聘的日期提前了4个月”,陈说,张在元的法定聘任四年的任期起止期限应从当时三方签字时间2005年9月1日起到2009年8月31日为止。
他随后又出具了一份武汉大学《聘任合同》。在这份有受聘人张在元签名的合同附件上显示,合同签字日期为2005年9月1日。
但就在这个合同正文中,有关聘任期限的时间则有明显的修改痕迹。记者看到,这份合同中原本显示为铅印字的2005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现在则在原数字上用手写修改了3个数字,其修改过来的数字为2005年5月1日至2009年4月30日。数字修改处盖有“武汉大学人事部人才工作办公室”公章。
陈四平说,张在元的聘用合同在张的办公室里没找到。这个被修改的合同复印件是后来找学校要到的。
陈四平非常生气地告诉记者,学校在聘任日期上动了一点小手脚,提前解聘是为了甩包袱。他认为,这种单方面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违法无效;另一方面,根据有关行政法规,像张在元的情况,用人单位是不能解聘的。(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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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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