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搪塞父母租女友回家 千元见面礼起争执
为这事,“冒牌情侣”深夜街头起争执
父母相中了“租”来的“女友”,还送了近千元见面礼。事后,男方欲将礼索回。
■ 商报见习记者 李政 梁辰
孙先生是家中独子,周口人,28岁。上月,孙先生的父母给他下达了“最后通牒”,要求见他女友。为让家人“放心”,他决定租女友演戏。最终,公司同事宋女士被他的诚意打动。
昨日上午,二人回到了孙先生父母家。父母将儿子拉到一旁,低声说:“这闺女挺老实,长相好,中!”没等孙先生反应过来,父母就要带“女友”去购物。逛商场回来,父母为女同事小宋买了近千元的时尚服装。
当天晚上,孙先生约“女友”唱歌。凌晨2时许,二人行至红旗路与经七路交叉口。“拿走衣服也行,你把买衣服的钱留下。”孙先生喊了一句,随后与女同事为衣服钱争执起来。
经八路巡防队员胡东亮等发现情况后,对二人进行调解,最后宋女士给了孙先生200元钱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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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政 梁辰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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