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司机拒载坐轮椅老人被罚款100元
2009年08月11日 04:02兰州晨报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本报讯(记者陶晓春 李守珍)8月10日,夏女士等人带坐轮椅的八旬母亲乘坐124路公交车时,司机竟拒载轮椅老人,引起夏女士及其家人的强烈不满。在调度人员干预下,理屈的公交司机最终向夏女士一家赔礼道歉。

夏女士说,当日下午3时许,他们一家五口在雁滩雁兴路124路公交车终点站准备乘坐一辆自编号为5026的124路公交车,上车时,司机看到他们带着轮椅,竟拒绝他们上车。“母亲80多岁了,公交司机的行为令老人十分伤心!”夏女士说,双方为此发生争执,公交司机态度非常蛮横,他们不得不拨打了公交集团的监督电话并报了警。

下午4时许,124路公交车终点站调度室相关负责人赶到现场进行协调,理屈的公交司机向夏女士一家道了歉,并向在争执中上衣被划破的夏女士之子赔偿了200元经济损失。

下午5时许,记者来到124路公交车终点站调度室,一名朱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接到乘客投诉后,他们到现场进行了调解。据他们了解,当时司机不是不让夏女士一行带轮椅上车,而是让他们改乘下一趟,但朱姓工作人员同时承认,据他们掌握的情况,当时那辆公交车上乘客并不多。朱姓工作人员说,首先可以肯定,该司机的行为属拒载行为,是不对的,兰州公交集团第五分公司相关部门将按照规定,对该司机予以100元经济处罚,并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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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陶晓春 李守珍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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