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刘心武起诉书商侵权索赔200万(图)
2009年08月06日 09:13北京晨报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刘心武的代理人介绍书中侵权的地方

北京晨报8月6日报道著名作家刘心武被《爱的教育》的译者王干卿起诉侵权一案,最终以王干卿与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以下简称中译公司)达成和解而告终。可是,刘心武似乎并不满意这个结果。他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将中译公司告到法院,并索赔200万元。昨天,西城法院开审此案。

■现场

65种涉案书带上法庭

昨天,刘心武的代理人拎着两大袋书走进法庭,他将65种涉案图书整齐地码放在原告席的桌子上。有记者试图采访刘心武的代理人,该代理人摆摆手表示谢绝采访,称自己要做庭前准备。庭审开始后,这位代理人一一介绍了书中侵权的地方,并称:“书的封面、插图使用了刘心武的姓名和肖像,书脊、扉页上使用了刘心武的姓名。”

为了弄清事情的原委,中译公司请来竞人天地公司有关人员出庭作证。这人表示,该公司与另一家出版社合作出书,请刘心武担任编委会主任,得到了刘的授权,后来,那家出版社不同意出书了,该公司才改与中译公司合作,当时该公司没有告诉刘心武变更出版单位的情况,书出来后,该公司给刘心武送去了样书,刘没有提出异议,该公司给了刘心武1万元费用。

■焦点一

中译公司是否盗用?

据原告代理人介绍说,2009年3月25日,《爱的教育》的翻译者王干卿以侵犯著作权为由,起诉刘心武和中译公司。刘心武直到接到法官传唤后,才知道从2006年1月开始,中译公司在未经其授权的情况下,出版65种图书,使用了他的姓名和肖像,并将他列为主编。

这位代理人说,“中译公司没有给原告送过书,也没有支付过一分钱。这就是‘盗用’。”中译公司否认“盗用”之说。被告代理人说,他们最初与竞人天地公司合作时,该公司要求对方通知刘心武变更出版单位的情况,刘心武得到该公司和竞人天地公司的样书后,没有提出异议。

■焦点二

刘心武是否受伤害?

原告代理人说,刘心武在丧妻之痛中,又遭遇王干卿的起诉,此事被媒体报道,刘的名誉受到严重侵害,其精神造成严重的损害。“在王干卿一案中,我们采用了息事宁人的态度,及时终止了诉讼。”被告代理人说,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不给处于丧妻之痛的刘心武带来更大的伤害,这位代理人认为,王干卿一案的侵权事实并未被法院确认,刘心武没有从那起所谓的侵权案中受到损害。 (本文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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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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