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磊是萍乡的知名人士,是名副其实的千万富翁。他为了让儿子丁佳娶上他中意的儿媳妇,棍打鸳鸯,花10万元巨款补偿,强拆儿子与恋人陈可的爱情。事后,丁佳虽娶了父亲看中的女孩,但是为了儿媳不遭儿子离弃,丁磊又胁迫儿子写下100万元的“欠条”,以保障儿子名存实亡的婚姻。最终,丁佳通过法律诉讼离婚。5月28日,判决书生效后这场无爱婚姻正式终结。1日晚,在萍乡安源印象茶馆,记者采访了丁佳和审理此案的法官,了解到其中曲折的故事。
◆不中意◆
父亲花10万元逼儿子女友做人流
丁佳今年27岁,家住萍乡市湘东区,其父丁磊拥有自己的建筑公司。2007年10月,丁佳从武汉某大学毕业后,直接进入了父亲的建筑公司,在湘东一个工地上从事管理和采购工作。这时,一个女孩经常来工地送石材。渐渐地,丁佳知道女孩名叫陈可,20岁,家住上栗县福田镇,因为陈父办了一个采石场,陈可便一直帮父亲打理生意。不久,丁佳便和陈可相爱了。
2008年初,丁佳告诉父亲,他喜欢上了陈可。听到这里,丁磊立即沉着脸说:“陈可能力太强,人也太精明,如果你们结婚,她定会凌驾于你之上。你娶谁做老婆,我说了算!”丁佳告诉记者,父亲有兄弟姐妹9个,除了远在广东省某市任区委书记的叔叔外,多数情况下,父亲都是一手遮天,他的话整个家族没人敢反对。
2008年2月陈可怀孕,丁佳打算以“生米做成熟饭”为由,力争取得父亲的理解。然而,丁磊却给了儿子两条路:一是脱离父子关系,清除出家族;二是立即让陈可做人流,解除恋爱关系。在丁佳母亲和其他家族成员的恳求下,丁佳选择了后者。因为父亲有钱,丁磊给了陈可10万元补偿,前提是陈可到医院把孩子做了。2008年8月,在各方压力下,怀孕6个月的陈可做了人流。为了逃避现实和痛苦,在父亲的安排下,丁佳远赴父亲在广东揭阳的一个工地重新开始工作。
◆很中意◆
父亲帮儿子选定老婆
上栗县某学校一位杨老师与丁磊是朋友。杨老师几年前认了一个干女儿,叫刘玉琴,今年24岁,家住萍乡市湘东区排上镇。丁磊与陈可分手时,刘玉琴在天津某咖啡厅做领班。丁家殷实的家境,杨老师非常清楚,欲将刘玉琴介绍给丁佳做女朋友。
也许是知道丁磊的权威,杨老师先将刘玉琴带给丁磊见面。席间,做服务业出身的刘玉琴不断向未来的公公敬酒,丁磊对这个未来的儿媳非常满意。2008年10月底,丁磊打电话责令丁佳立即回家,商量婚事。去年11月7日,他和很会讨父亲欢心的刘玉琴在民政部门登记,领取了结婚证。
◆很生气◆
逼儿子写下百万元“欠条”
尽管丁佳不快,但在订婚那晚,他还是跟刘玉琴同居了。第三天,一直没有与刘玉琴发生关系的丁佳回到了广东揭阳的工地上。丁佳在揭阳呆了一个月后,越想越不对劲,下决心一定要与刘玉琴离婚。去年12月中旬,丁佳又回到了家里,找到刘玉琴,希望好聚好散,协议离婚。
刘玉琴立即向丁磊求助,丁磊二话没说,准备了两把砍刀,要砍掉儿子。并说离婚可以,但先要断绝父子关系!当天17时,刘玉琴向丁磊出了一个点子,要丁佳写下一张保证书,保证他往后不跟自己闹离婚,如果一定要离,丁佳就要补偿她100万元。见这种场面,丁佳再次屈服,尽管他根本没那么多钱,他仍按父亲的要求,写下了保证书。
次日,在家族成员的看守下,丁佳借上厕所的机会,从六伯家二楼窗户跳下离家逃走,为躲避家人,丁佳没去广东揭阳的工地,而是在广州的朋友家暂住。
◆上法庭◆
包办婚姻终了结,百万赔偿免履行
3月2日,打定主意的丁佳来到湘东区排上法院申请离婚。该法庭庭长周建波耐心接待了他。
3月18日,在多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丁佳与刘玉琴离婚案正式开庭。财大气粗的丁磊竟说,希望法庭不要判两人离婚,如果一定要判,也要判决儿子赔偿,要让儿子终身负债累累!而且,丁磊还表示,他要借开庭的机会,收拾丁佳这小子。
为避免丁磊闹法庭,也为了丁佳的终身幸福,周建波特意打电话给丁磊远在广东任职的弟弟,因为只有他的话,丁磊才会听。向丁书记打了电话后,丁书记立即指出哥哥丁磊诸多不是。4月8日,案件再次开庭,丁磊果然没有出庭为儿媳辩护和作证。法庭指出,丁佳承诺的100万元补偿是在胁迫之下写的,不是原告当时的真实意图,所以这一承诺不必履行。随后,案件也很快就进入了宣判,判决丁佳与刘玉琴离婚。
5月28日,判决书正式生效,这起由父亲一手包办的无爱婚姻正式终结。采访结束时,仍然不敢回家的丁佳告诉记者,他相信父亲是爱自己的,只是在这样的新时代里,这种方式让他不能接受。(除法官外,文中所有当事人均为化名)
郭布红、汤侃、记者李桂明
作者:
李桂明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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