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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4月22日讯 厦门某中学一个15岁的女初中生,不仅自己多次和中年男子发生性关系,还介绍女同学和这个男人发生性关系。事后,她们都拿了钱,对此,这些女学生称为“出台”。
中年男子罗某乐此不疲,这些女生也不对外声张,直到有一天,一个13岁的女同学突然发现自己怀孕了,胎儿已经6个多月。这惊人的嫖宿幼女案才爆发出来。近日,44岁的罗某因涉嫌嫖宿幼女罪被批捕。
这些女学生仅仅是为了钱,还是因为观念开放、感觉无所谓?这个未成年人的世界,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44岁男子千元嫖宿初中女生
2008年5月底的一天中午,晓雪打电话给罗某,说要介绍阿芳“出台”,问他要不要,罗某说可以。电话里,罗某问她多少钱,她说:“这个女孩比较干净,要2000元!”罗某说:“我身上没那么多钱,最多1000元。”
晓雪同意了,并约好在中山路见面。44岁的罗某,身体微胖,头发稀疏,有点秃顶。罗某已有家室,在15岁的女孩晓雪眼里,“他比较变态”,因为,他有个特殊爱好:喜欢嫖学生妹。被捕后他还说,学生妹比卖淫女“干净”。
通电话后不久,晓雪就带着阿芳过去了。双方当天在中山路老虎城附近的一家饮食店门口会面。年幼的阿芳当时还穿着一身校服,罗某看见她就“很喜欢”,见面后,还给了她100元做见面礼。随后,罗某带她们进了一家酒店式公寓,还给她们买了饭团吃。
其实,到酒店前,晓雪已经跟阿芳说好,罗某会给她钱但也会“毛手毛脚”,让阿芳不要介意。进酒店后,罗某带着阿芳进了房间,晓雪则在门外等着。二十几分钟后,他们出来了,晓雪和阿芳先乘电梯下楼。在电梯里,晓雪问阿芳有没有“做”,阿芳说:“有。”晓雪又问:“有没有拿钱?”阿芳也回答“有”,她从书包里拿出一把钱,总共1000元。这次,在晓雪的要求下,罗某到药店买了避孕药给阿芳吃,另外给晓雪300元作为酬谢。然后阿芳和晓雪就回学校上学了。
多个初中女生曾遭其嫖宿
据调查,2008年初,晓雪上初三不久就辍学了,有一天,她在中山路一带喝酒时认识了罗某。在此之后,晓雪多次和罗某发生关系,每次事后,罗某都会给她钱。罗某还让她给他介绍女朋友,晓雪答应了。
2008年5月份,晓雪让初二女生小红(化名)帮她介绍可以“出台”的女生,从而认识了还在读初一的13岁女孩阿芳。她说要介绍男朋友给阿芳认识,将她和小红带到老虎城见罗某。
2008年9月份刚开学,晓雪找到小红,问她要不要“出台”,小红说不要,但她介绍说,听同学小艺说,阿芳也出过台。于是,她们决定介绍阿芳去。据介绍,小艺此前也曾跟罗某“出台”过。
随后,她们找到了阿芳,问阿芳要不要去罗某那里“出台”。刚开始,阿芳不太愿意,小艺有些不高兴,说她已经答应了晓雪和罗某,不去的话,她们会骂她的。最后,她们商量说这是最后一次,阿芳才答应了。
随后,她们三人走到霞溪路一栋楼房,罗某已经在房间里了,小艺带阿芳进了房间后,和罗某讲了几句话就出去了……这次完事后,罗某给了阿芳600元,还给她吃了一粒避孕药。
13岁幼女怀孕28周才发觉
2009年3月份,学校要组织体检,这时阿芳才注意自己的肚子好像大了,再想到好几个月没有来例假,去年11月份还曾有过呕吐现象,她怀疑自己怀孕了。她悄悄到药店买测孕纸进行检查,这才发现自己真的怀孕了。
阿芳惊慌失措,她不知道该怎么办,也不敢告诉父母,于是打电话告诉罗某。两人相约见面后,罗某给了她1100元让她去做人流,不过,罗某不相信胎儿是他的,还问她有没有男朋友,阿芳说没有。
阿芳拿着钱,一个人到医院想做人流,但是医生检查之后发现,胎儿已经有28周大了,不能做人流。无助的阿芳终于告诉了家人。当天晚上,阿芳的母亲带着她到派出所报案,称阿芳被人强奸了。
2009年3月10日上午,按照民警安排,阿芳再次打电话给罗某,说做人流的钱不够,罗某没有拒绝,让她到其住处拿钱。当罗某将1000元拿给阿芳时,被守候一旁的民警抓获。目前,罗某已被批捕。(文中女学生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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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沈华铃 陈捷 陈亚都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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