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猝死家属索赔遭拒 妻子冷冻尸体达3年
2009年04月07日 09:50现代快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农民工张华在一个工地食堂吃饭时,突然倒地身亡,派出所初步认定为猝死。包工头何林将张华尸体送往苏州某殡仪馆冷冻,等待死者家属前来处理,不料这一冷冻竟是3年多。直至近日,张华的妻子来到沧浪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

丈夫猝死工地食堂

2003年起,张华就追随福建莆田的小包工头何林在各地干活。2005年6月,何林承包了苏州东南环立交桥工地某施工工程,张华也来到苏州。

2005年11月的某天下午下班后,张华到工地的食堂吃饭,大约下午6点左右,吃完饭的张华走到食堂门口,突然仰面倒在地上,工友立即拨打了“120”,赶到现场的医生经过检查确认,张华已停止呼吸。

何林立即报警,经派出所和法医勘察现场并向部分工友询问情况后,初步认定张华系突发脑溢血猝死。何林赶紧通知了张华的家属,并将尸体送往苏州某殡仪馆冷冻,等待死者家属前来处理。

索赔不成拒绝火化

得知丈夫身亡的噩耗,在福建南平老家独自带着两个孩子生活的黄芳当场昏厥。第三天,黄芳来到苏州,在殡仪馆见到了冷冻箱中丈夫冰冷的尸体,她再次晕了过去。

黄芳找到何林,她认为丈夫一直跟着何林干活,而且也是死在工地的食堂门口,应该按照工伤赔偿,但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黄芳又找到公安机关,民警解释:此案不属于刑事案件,公安机关无权处理,建议她通过诉讼或劳动部门来解决问题。黄芳找到劳动部门,工作人员向她解释,在下班后猝死不属于工伤情形范围,不能认定为工伤。

黄芳担心丈夫尸体一旦火化,就可能得不到任何赔偿,因此她没有火化和安葬丈夫,而是将丈夫的尸体继续冷冻,放在殡仪馆。悲痛的黄芳在给苏州一些政府部门寄去求助信后,放心不下家中两个读初中的孩子和公公婆婆,登上了回家的火车。

丈夫的尸体一冻就是3年多。

律师认为不属工伤

黄芳想丈夫的时候,就坐在家门口对着苏州方向呆一会儿,将无法向别人倾诉的心里话说给“丈夫”听,丈夫尸体什么时候火化安葬,成了她的心病。一个普通的农村妇女,对丈夫的死亡赔偿,下一步该怎么走,她也不知道,她想,赔偿的那一天,就是她火化安葬丈夫的日子。

三年就这样过去了,黄芳的一双儿女也长大了,女儿初中毕业后到外面打工,儿子张冲也到了一个不错的单位。儿子在单位的表现非常优秀,得到了领导的赏识。当单位的领导听说了他家里的事情后,建议黄芳到苏州去寻求法律援助。

对于张华的死亡,沧浪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分析认为不属于工伤。因为张华既不是在工作场所,也不是在工作时间突发疾病死亡,且脑溢血也不属于职业病,因此无法认定为工伤。但可要求工程发包方给予死者张华家属一定的丧葬费、供养直系亲属救济金等。

但由于时间拖延过长,原张华施工的工地工程早已完工,包工头何林现在具体的地址也无法查找,张华生前的工友在工地完工后,也散在全国各地务工,无法和他们取得联系,诉讼所要求的证据很难得到,因此现在要求赔偿,难度非常大。

对于黄芳一直冷冻丈夫尸体的做法,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认为,黄芳和何林双方对张华死亡的原因并无异议,即使黄芳和何林无法就相关赔偿达成一致,也应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寻求救济。尸体只有尸检取证的作用,不是拒绝火化的条件,更不是获取赔偿的砝码。每位公民对家庭成员都有生养死葬的义务,家属为死者寻求公道固然其情可悯,但也不能滥用权利,否则损失就可能更大,就殡仪馆冷冻尸体的费用,三年多来已是8-9万元,而且还在攀升。

目前,张华尸体该如何处理,还在进一步协商中。

通讯员 王志高 陈小武

快报记者 朱俊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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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俊骏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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