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台主持人节目中辱骂新闻官员被裁定违规
2009年03月31日 10:49中国新闻网 】 【打印已有评论0

商台因节目主持人黄永于《在晴朗的一天出发》中辱骂新闻官,而被裁定违反《电台业务守则》规定。图片来源:大公报

中新网3月31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商台主持人黄永早前在节目中肆意辱骂香港地政总署新闻主任一事,香港广管局裁定商台违反《电台业务守则》规定,劝喻商台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广管局指黄永的言论非纯粹表达意见,没有小心处理对他人声誉有影响的言论。商台及黄永回应称,尊重广管局的结论。

黄永于今年一月二十二日《在晴朗的一天出发》节目中,讨论地政总署在大澳砍伐凤凰木时,曾粗鄙地说:“我今早体验到什么叫卑劣,我不用贱格、下贱、无耻、没口齿、低劣、低庄、下三流,都不足以形容你欧芷贤(新闻主任),都不足以形容你地政总署卑鄙、无耻、下流、贱格,不能够形容你们的下三流,掩盖事情,暗地里斩一棵老树,以掩饰自己的罪行,做不到”。黄永其后又声称会在欧芷贤的办公室门外,张贴有关凤凰木的讣文。

共接124公众人士投诉

广播事务管理局就事件收到一百二十四名公众人士投诉,指黄永在有关节目中的语言,过分粗俗、粗鄙、言论具恐吓成分,投诉还指主持人不负责任,对青少年有不良影响。

在审议个案后,局方昨日就事件作结论。当中指出,商业电台违反《电台业务守则──节目标准》第三十四段的规定。局方向商台作出劝喻,促请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局方认为主持人在言论中突显有关人员姓名、对其作人身攻击,非纯粹就事件表达意见。

局方表示,主持人在有关节目中,没有特别小心处理对个别人士的声誉造成影响的言论。不过,局方认为,有关的言语可以接受在非儿童为对象的节目中播出,并指节目不大可能对青少年及儿童造成不良影响。结论又指出,没有足够证据显示商台以不负责任手法播放节目。

商台黄永称尊重裁决

商台及黄永昨日就裁决作出回应,表示会尊重广管局裁决,但商台并无回应会否对黄永作任何处分或警告。

特区政府新闻主任协会就事件作出回应,认为黄永应为事件负上责任,并汲取教训,严格遵守电台业务守则。协会指出,黄永公开任意用粗暴和横蛮无理的言词,点名辱骂会方同事,并作出无根据的人身攻击的言论,使人感到不安。协会希望,黄永以后在节目中,小心处理影响他人声誉的言论,避免重蹈覆辙。

政府新闻主任协会早前曾去信商台投诉事件,而黄永亦公开道歉,表示感到抱歉,承认批评该女新闻官的语气及字眼过重。

  已有0位凤凰网友参与评论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编辑: 李志题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