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的东西婚内都有” 性学专家激辩离婚
2008年11月10日 16:04金羊网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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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离婚对孩子太惨”,一说“新家庭带来新快乐”

■中国人“拍拖”只谈音乐文学不谈性,“顶嘴”夫妻老来牵手不值得羡慕

上图:昨日,性文化节开幕,火爆非常 本报记者 宋金峪摄

本报讯 记者廖怀凌,通讯员李燕、谢秋平报道:在昨天开幕的第六届全国(广州)性文化节上,越来越高的离婚率、无性婚姻、婚外情受到海内外性学专家的关注。有专家认为,应当中性对待离婚潮,越民主的国家,人们对情感越负责;有专家则希望,尽量不要离婚,因为离婚“对孩子太惨了”。

根据省民政厅的统计,2007年全省办理离婚手续的有94653对,比上年增长近6%。

“我主张大家应该好好经营好夫妻生活,因为婚外有的东西婚内都有,应该经营好婚姻的‘自留地’。”广东性学会常务副会长朱嘉铭昨日表示,“尽量不要离婚,因为离婚对孩子太惨了”。他说,当全社会的性知识普及到一定的阶段,下一步应当普及“性美学”,很多离婚是因为对婚姻厌倦了,觉得婚外情更美,因此性行为的目标、对象发生了变换。实际上,只要不断发掘婚内的美感,婚姻仍然可以维持的。

台湾树德科技大学人类性学研究所所长林燕卿教授则有不同看法。她认为,离婚率高未必是坏事,“越民主的国家,人们对情感越负责。”林燕卿说,东方的传统价值观,要求婚姻要延续到最后,这其实是“变相的贞洁牌坊”,“大家不要羡慕在夕阳下牵手的老人,如果他们是中年开始吵架、打架,打到年老打不动才牵手,这样的婚姻并不值得羡慕。”

林燕卿说,很多中国人在婚前约会时不谈性的价值观,只谈音乐、文学,中国人对感情向来是重“灵”不重“欲”的,结婚后,很多夫妻花费太多的时间经营事业,太少的时间经营爱情和婚姻,但“爱是性的灵魂,性是爱的极致”,中国人忽视了婚内的情感和性爱的交流。“在台湾,婚姻专家从孩子五岁开始就教育他们,家庭和社会是变动的,婚姻可能改变,新的家庭可以带来新的快乐,“如果努力经营仍无法维持好的婚姻,我赞成离婚”。

华中师范大学彭晓晖教授则认为,离婚也是个人的自由,应该中性对待离婚率上升的问题———不一定是坏事。民间之所以有俗语“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是因为婚后受到柴米油盐的困扰,夫妻的性交流“直奔主题”,缺乏眉目传情、接吻、拥抱等过程性性行为,他建议,媒体不要只聚焦离婚率高,要多报道如何改善夫妻关系。

《人之初》杂志社总编辑黄效德认为,“婚姻一半是选择,一半是创新”,婚姻也是一种需要经营的人际关系,离婚或者维持婚姻,应当是个性化的选择。

家长宜将安全套放进中学生书包?

省计生委主任反对

本报讯 家长宜亲自将安全套放进12到15岁孩子的书包里?在性文化节系列讲座中,广州市人口计生局副巡视员段建华的这一建议,昨日引起性学专家的观点交锋。

深圳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陶林认为,这个建议依据的理由是,瑞典的中学生大部分有性行为,但在中国,国情并不一样:深圳的调查显示只有5—6%的中学生有性行为。因此性教育在中国应当结合国情,不能照搬。

广州中医药大学管理学院院长邱鸿钟则指出,研究发现,瑞典的父母为12岁以上的中学生提供安全套,既有收获也有损失:孩子性行为发生的年龄提早了,但同时感染性传播疾病的风险在下降。父母给孩子放安全套,等于默认他们的性行为。

香港性学会会长吴敏伦的观点很明确:不需要亲自为中学生准备安全套,但可以告诉他们如果有需要,到什么地方可以找到,可以教他们怎么用。

省计生委主任张枫则以其官方身份,旗帜鲜明表示反对!他说,中学生在性行为时使用安全套,确实可以起到避孕、防病的效果,他倡导在城乡的街巷设置自动售套机,中学生有需要时可以买到,但不主张家长亲自为他们准备。·廖怀凌 谢秋平 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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