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自称一年3.6万元被包养 称经历可耻
2008年07月02日 08:29东南新闻网 】 【打印

收拾了半天,东西不多,几件衣服加几册大学教材,一个行李箱就是她的全部家当。

“带走的是后悔,留下的是噩梦。”石青青的眼角闪过一些阴郁,“让这一切都在今天埋葬吧。”

22岁的石青青(化名)是广西一所大学的三年级专科毕业生。

去年10月,她与一名晋江男子达成口头协议,跟他生活一年,对方支付3.6万元。现在,一切结束了,她要返回学校完成她的学业,而对方留给她的,除了没有兑现的承诺外,还有无边的悔恨。昨日,在离开泉州前一天,她找到记者,讲述了这段噩梦般的经历。(记者随后致电其所在学校,有关人员证实该校确有这样一名学生,不过现在不在校。)

身世:从小父母就离异

我们家是个不完整的家庭。

老家在广西南宁,我没有兄弟姐妹,没有父母,他们在我一岁就离婚了,母亲改嫁,父母再婚,我由70多岁的奶奶带大。奶奶有几个儿子,他们每月给她一些生活费,奶奶就用这些钱供养我。

2005年,我19岁,考上了广西省内一所大学,一年学费、生活费要一万多元。伯父他们同情我给了我一些钱,凑齐了1万多元,我告别了奶奶,去另外一个城市读书了。

我念的是专科,专业是行政管理,只上三年。我当初的想法是,等大学毕业后,我要找份体面的工作,好好地供养奶奶。在学校,我的专业成绩不错,但我发现好多专科生毕业等同失业,根本无法同人家本科、研究生竞争,我决定专升本,继续读下去。去年下学期,我们进入大三实习期。我当时是想利用这段时间找份工作挣钱供自己专升本,正好个老乡,她和我同龄,在泉州一家歌舞厅表演,她告诉我,泉州比较好挣钱,叫我来这里。

去年10月,怀揣梦想,我来到了泉州。

协议:3.6万元被包养

我和吴兴(化名)是在饭桌上认识的。

吴兴是晋江人,四五十岁,开了一个陶瓷厂,出入开一辆奥迪。那天,大概是去年10月中旬吧,他请我老乡吃饭,老乡叫上了我。他们好像很熟,饭桌上,吴兴听说我还是大学生,很感兴趣的样子,要了我的手机号码。

当晚,我收到了他的手机短信,接下来我们就聊开了。他很关心我的样子,问我有什么打算。当听说我还想继续上本科时,就告诉我,如果我愿意,他可以帮助我。提出的条件是,跟他一年,给我3.6万元,每月平均3000元。他说,他一个人生活,需要一个女孩陪。

我不敢答应。我知道,他的意思是要包下我,但我不敢相信,我会被人家包养。我拒绝了他的要求,但同意搬到他的房子里住。

吴兴的家在泉州市区北门街附近一个比较老的小区。开始几天,我们各住一个房间。他对我很好,他那样成熟事业有成,又会照顾女孩子。而我从小就没有什么父爱,也许出于那么一点点恋父情结,在他的再三劝说下,我答应了他。

梦魇:我成了“笼中鸟”

我成了“笼中鸟”。

吴兴不许我出门,不许我和其他人说话。我只能待在他的家里,除了一些简单家务,比如做饭洗衣服,其他什么事也不干。

他几乎每天都回家,晚出早归,所以我相信他确是一个人,没有老婆没有孩子。也许,这也是我自欺欺人,像他这样的人怎么会没有成家呢,但我就是这样骗自己,让自己心安理得,认为我不是传说中的“二奶”,我只是他的女友而已。

他给了我6000元,算是生活费。每天早上,我出门买菜,他中午或者晚上回来,我就给他做饭。他不回来吃饭的话,我就随便做点什么。一个人待在房间里,无聊就看电视,有时也会看看带来的教材,我希望以后回到学校参加专升本考试。

有好几次,他叫我一起去拍结婚照。我没有答应,因为我知道,我们这只是一个过程,没有结果的过程,时间一到,我们就各走各的路。掩饰:告诉亲友在卖房

我不敢把这事告诉任何人。

我知道,我这是不道德的。我不能让家人,不能让奶奶知道,要不她会伤心死的。今年春节,我回了一趟家,看望奶奶,她又老了一些。我给了她一些钱,也不多,这些钱也都出自那6000元,他后来除了千元左右的生活费,几乎再没给过我钱。我也见到了同学和朋友,他们问我在泉州做什么工作,我就说卖房子,当售楼小姐。

在老家和学校待了一个月后,我又回到了泉州。他说晋江亲戚家的孩子要来泉州上中学,要住北门街那边的房子,我们就搬到了西郊新村这个房子住下。这房子好像也是他自己的。我发现,他每个月都收到几份电费水费的单据,好像有很多套住房。我们来之前,里面住有一个30多岁的女人,好像她和他的关系也不一般,也许就像我和他一样吧。

他像从前一样,除了说出差外,依然回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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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波 陈祥木   编辑: 吕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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