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爬上法院高楼以跳楼要挟法院 被拘留7天
2010年04月04日 10:39扬子晚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因经济纠纷被人诉至法院的海门男子鲁超(化名),不满法院采取的对其限制出境的措施,竟然做出鲁莽举动,爬上法院高楼,以跳楼相要挟,后被救援人员成功施救。4月3日上午,涉嫌扰乱国家机关正常办公秩序的违法人员鲁超被海门警方行政拘留7天。

4月2日下午3时20分许,一名30岁左右的男子乘隙闯入海门法院大楼,一直爬到8楼,又从窗户爬至大楼外墙的雨棚上,高喊要跳楼自杀。这一异常举动被法院工作人员发现后,立即向领导作了汇报。法院领导一面做其工作稳定情绪,一面悄悄地报了警。

很快,接到报警的城南派出所民警以及消防、卫生急救中心等迅速赶至现场,展开营救工作。救援人员在楼下铺设安全气垫,架起云梯,拉起警戒线,以防不测。

一切准备就绪后,参与救援的法官立即上到8楼,对站在窗外雨棚上的男子进行劝慰,请他多为自己的妻子和孩子想想,不能因一念之差铸成千古大恨……一个多小时的沟通劝导,男子的情绪逐渐稳定下来,称要与妻子见面。法官不失时机建议其打电话给妻子。当男子和妻子通话注意力分散时,隐蔽在窗户内的救援人员倏地探出身去,将男子的手揪住。与此同时,云梯上的消防队员也紧靠上前伸出了手,被控制得严严实实的男子被救援人员带下了楼。

据警方介绍,现年31岁的鲁超家住三和镇,前几年一直在罗马尼亚做生意,去年12月9日回到海门。事发前,与鲁超有业务来往的海门一家纺织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鲁超归还价值67万余元的货物,并申请法院限制其出境。海门法院在受理此案后,根据原告申请,依法对被告鲁超采取了限制其出境的措施。鲁超由此心生不满,冲动之下,爬上法院高楼,以跳楼自杀要挟。

鲁超在诉讼期间以不正当行为,提出不法要求,妨碍了诉讼程序,扰乱了国家机关的正常办公秩序,造成了恶劣影响。据此,海门警方对其作出了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锦祥 张浩 陆遥 小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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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锦祥 张浩 陆遥 小川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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