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组强盗集团暴力讨债 性侵手下被判19年半
2010年03月23日 16:04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凶残的女流氓张吟霞组讨债及强盗集团,身背九案被重判十九年半。

中新网3月23日电 据台湾媒体报道,横行高雄县市的女流氓张吟霞,号召手下组成讨债及强盗集团,除强押托她讨债的残障妇人强拍裸照劫财外,另又抢劫超商、随机押夜归女抢劫。甚至囚禁一名被讨债对象,逼迫加入该集团并当同伙面前性侵他。性侵部分,该女子先前已被判三年二月定谳,高雄法院针对她强盗等九案再判刑十九年半。

现年四十四岁的张吟霞原在高雄市当代书,前夫曾任警职,两人离婚后张女与小她十岁的男友曾建龙经营讨债公司,涉及多起暴力讨债,二○○五年间被提报流氓,落网后弃保潜逃,前年一月才被警方再次逮捕。

判决指出,张姓残障女保险员因不满遭林姓男子骗财骗色,委托张吟霞向林男讨债一百多万元,取回八万元。不料,张吟霞反过来于二○○七年间,两度强押女保险员到租住处,借口索讨先前帮忙讨债的代价,将其拘禁暴力毒打并洗劫财物,还令女保险员交出信用卡,由张吟霞等人陪同外出刷卡消费抵债,甚至强拍裸照恐吓不得报警。

此外,张吟霞另于二○○七年底,先后指示手下筹划锁定黄姓组头、维士比公司等作为强盗对象,其中维士比公司方面,原打算洗劫该公司的药剂等原物料再脱手变现,但最后都因故取消,只被法院论以预备犯。

二○○八年一月六日,张吟霞率两名手下到屏东市寻找作案对象,随口问手下“现在哪里有钱?”手下答:“超商或电玩”,三人竟随机挑一家超商入内打劫,得款三千元。三天后,张吟霞等人又在六合夜市随机强押一名单身女驾驶进入车内劫财,盗领及抢走约八万元款项。

张吟霞犯案期间,另因处理残障女保险员与前述林男纠纷,伙同手下把林男押到自己住处及宾馆软禁八天,每天只给他半碗饭、一杯水,还不时殴打。

张吟霞又当着其它同伙面性侵林男得逞。林男为自保,后来被迫假装加入该集团,趁机逃出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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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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