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局长被前妻举报贪污嫖娼
2010年02月23日 02:14京华时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据《新安晚报》《江淮晨报》报道 今年大年初一,安徽砀山县一些单位和居民收到一封实名举报信,举报该县房产局局长刘某有“贪污受贿、嫖娼”等行为。举报信出自该局长前妻张某和其17岁的儿子小刘之手。砀山县纪检和公安部门已介入调查。

在小刘出示的“检举控告信”上,用大号黑体字写着刘某“贪污、受贿、嫖娼,利用职权变卖国有资产大把捞钱……”,举报信中还称刘某“虚伪、阴毒、卑鄙”,用词十分严厉。信的下方署有小刘和母亲的名字。

“这封举报信,我沿街散发到居民家和政府部门,已经发出去100多封。”小刘说,这封举报信是他和母亲大年初一写的,后来由他在砀山县城四处发放。

母子守保险柜9天

在小刘母子俩联名举报刘某之前,两人就已住进刘某的局长办公室,守住被两人视为证据的3个保险柜。到相关部门开柜检查时止,母子俩守了9天。

刘某的前妻张某说,为得到证据,2月11日,她和儿子住进刘某办公室,守住3个保险柜,寸步不离,吃喝都是由亲戚送。张某一度把自己和保险柜捆在一起。2月20日,有关部门当着刘某、张某等人的面,打开保险柜,从中查出现金、存折、古玩等财物后,小刘母子这才离开办公室。随后,刘某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

前妻称遭到欺骗

据了解,母子公开举报刘某的直接原因是2月8日的一件事。据刘某前妻张某说,2月8日,她料理父亲丧事后回到家中,发现刘某已将所有衣物带走。在外地读大学的小刘闻讯火速回家,母子俩决定检举刘某。

小刘在举报信中说,6年前,父亲要跟母亲离婚,但母亲不同意。2005年,两人离婚。但按“离婚不离家”协议,三人仍生活在一起。小刘说,父亲经常为一些小事打骂母亲。其间母亲曾多次试图自杀,小刘认为这些都是由父亲引起的。

“他(刘某)在外面跟一个女人好上了。”张某称,2002年,刘某认识了阿丽(化名)并好上了,随后经常以出差为名夜不归宿。“他欺骗了我,在跟我同居的同时,还不断与阿丽来往。”

局长否认所有控告

刘某在向上级递交的材料中称,今年2月上旬,前妻父亲去世,前妻要求他披麻戴孝参加出殡仪式。刘某认为双方已离婚,参加出殡仪式可以,但不能披麻戴孝,因此拒绝前妻要求,导致前妻和儿子做出这种报复行为。

刘某称,他没有贪污受贿行为,也无外遇。他2005年和前妻离婚,2007年经他人介绍认识了阿丽,二人相处融洽。

刘某   嫖娼   前妻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编辑: 宋建新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