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在医院输液后身亡 家属发现两份病历(图)
2009年11月18日 13:55国际在线 】 【打印共有评论0

为何出现两份病历?记者龙成通摄

本报讯 (记者 刘艺明) 老人感冒后到医院输液却不幸身亡,家属与院方交涉中意外发现老人的就诊有两份病历,其中一份经过多次涂改,一份则记录详细工整。昨天,这起医疗事故案件在禅城区法院开庭审理,院方当庭承认,这两份完全不同的病历都是同一医生写的。

事件:老人输液后死亡

死者唐建国的女婿蒋先生说,去年10月27日早上7时30分,唐建国吃完早餐后,因感冒不舒服到禅城同济医院北江门诊部就诊,从8时开始打点滴。当打第二瓶点滴几分钟后,唐建国称出现手部瘙痒、咽喉不适,医生即暂停输液,此时唐已面色紫绀、不能言语,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对于唐建国的“突然死亡”,家属们认为是医院治疗不当、抢救不及时等原因造成的。

不过,同济医院表示,院方对唐建国的诊疗措施符合常规,没有医疗过错。医院方还称,唐建国长期患支气管哮喘,反复发作,肺部感染,心肺代偿功能差,在院方对其正常使用新快欣药物时,出现速发型过敏反应引发的过敏性休克,经抢救无效死亡。

疑团:一次应诊两本病历?

事件中,令家属们不解的是,唐建国的这一次应诊,竟出现了两本不同的病历。一本病历是家属所称的“原始病历”,里面有唐建国以往的就诊记录,还有10月27日的两页记录。不过这两页记录出现了多个地方的涂改。而第二份病历,只有10月27日当天的四页记录,且相对“干净”得多,没多少涂改的痕迹。家属称,这本病历是从医生手中抢回来的。

医院有关负责人解释,涂改病历的原因是,最初病历是在医务人员在抢救后依照回忆写的,后来在对照处方时,发现有出入,于是进行了修改。由于第一本多次涂改后,难以辨认,于是再写了另外一本病历。

庭审:家属要求重新鉴定

该案于去年11月立案。去年11月和今年6月,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和市医学会分别出具了 医疗鉴定,结论都认为唐建国死亡属于药物导致的过敏性休克。对此结果,死者家属不服,于近日向省医学会提起鉴定。据原告代理律师介绍,省医学会对家属们出具的两份医院病历感到棘手,在11月5日,省医学会发函表示中止鉴定,需由法院进行质证后才能启动鉴定。

昨日,法庭调查对两份病历进行质证。庭后,法官进行了庭外调解。据悉,死者家属曾提出赔偿30万,但医院只愿出3万。法官表示,是否属医疗事故还需等省医学会的鉴定结果出来。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作者: 刘艺明   编辑: 李志题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