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大学弑师案一审宣判 付成励被判处死缓(图)
付成励 资料图片
政法大学弑师案一审宣判 付成励被判死缓
昨日,备受关注的中国政法大学学生杀死教师案一审宣判。
法院认定,23岁的付成励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其具备法律认定的自首情节,且既往表现良好,对其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庭审时,辩护律师丁海洋提交了付成励的三好学生证、献血证等14份证据,证明付成励以往表现良好并得到法院采纳。
案发前,付成励是中国政法大学本科四年级学生,专业为国际政治。据悉,他因女友陈某与其分手而迁怒该校教授、43岁的程春明(陈某为该校硕士研究生三年级学生,此前曾与程春明发生性关系)。2008年10月28日18时许,付成励手持菜刀冲入教室,向程春明右颈部砍了1刀,程春明当场倒地。随后,付成励走出教室并拨打110电话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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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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