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丽夫妇与律师司贤利(左一)
大河网10月19日报道10月14日下午3点,记者在距离深圳机场不足一公里的租房里见到了梁丽。她刚刚在深圳同仁妇科医院做过子宫肌瘤切除手术,正在家中静养。
“我捡了一条命,(这9个月)像做了一场噩梦,如果不是司律师,如果不是深圳同仁妇科医院,我可能就死在了看守所里……”面对记者,梁丽尚带病态的面容显得喜庆。
司贤利给梁丽的代理是无偿法律援助,而深圳同仁妇科医院也是为梁丽免费做的手术,这笔费用不低于5万元。
梁丽表示要和丈夫组织一个“答谢会”。此外,记者从司贤利那里得知:深圳同仁妇科医院要让梁丽做该院的“形象代言人”。
40岁的梁丽是河南商丘人,11年前嫁到开封,兄弟姐妹共5人,姐姐和哥哥均受过高等教育并在深圳和广州等地事业有成,唯有她是个文盲。梁夫刘建华早年从军,2001年到深圳打工,2005年将老婆孩子接到身边。
梁丽的家很整洁,小厨房门口的地面铺着一条擦地毛巾。记者注意到,仅20多平方米的小屋内,用于放置书本和电脑的两个桌子占去了大部分面积。“我没有文化,不识字,这都是孩儿的东西。”梁丽说。
在刘建华眼里,梁丽性格温柔、单纯。刘建华比梁丽小4岁,生活中的刘建华疼妻爱子。“我并不主张梁丽出去打工,是她看我太辛苦,自己在外面看到了深圳机场清洁公司的招工广告,想挣点钱贴补家里,她干了不到4个月,刚过试用期,没想到出了这样的事儿。”
事件回顾各界争议“偷还是捡”
刚刚过去的9个月令刘建华心潮难平。
2008年12月9日下午1点40分,下班回家的梁丽带回了一个装满价值超过300万元(后来被司法部门认定是261万元)金首饰的纸箱。当晚,梁丽与另外两名“分金”同事曹万义和马银山一同被深圳警方刑拘。
一个月后的2009年1月14日,曹、马两人获得自由,梁丽则因涉嫌盗窃被批捕。3月12日,深圳市公安局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提交起诉意见书。
2009年5月11日,《广州日报》刊发《清洁工“捡”14公斤金饰或被起诉》一文,迅速在社会上引起热议。梁丽究竟是“偷”还是“捡”引起了广泛争论。法律界众多学者纷纷发表观点,超过300万网民参与了有关此事的网络调查。
5月15日,深圳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宣称梁丽盗窃“证据确凿,事实清楚”。舆论对梁丽案的议论更加白热化,并一边倒地同情梁丽。
22日,广东省高院院长谈女工“捡”金涉嫌盗窃案,称会依法审判。
2009年9月10日梁丽被取保候审。半个月后,深圳宝安区检察院以梁丽构成盗窃罪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取保候审。10月10日,深圳市公安局机场分局撤案。
梁丽自述事发当日详细经过
9个月中,梁丽案被检察机关以证据不足两次退回补充侦查。那么,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10月14日,记者辗转拿到一份深圳市公安局起诉意见书(深公预诉字2009[076])。意见书显示:2008年12月9日上午8点20分许,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金龙珠宝公司26岁的员工王腾业携带7件行李来到深圳机场B号候机楼二楼19号值机口办理登记和托运手续,准备乘坐CA1306航班前往北京。装有金饰的小纸箱放在手推车上方的篮子里,安检人员以黄金属于贵重物品拒绝托运,王跑到距离19号值机口22米远的10号值机主任处咨询。此时,装有金饰小纸箱的手推车仍在19号值机台前。梁丽手推清洁车经过,看小纸箱无人看管,便将小纸箱搬到了自己的清洁车上。王腾业10分钟返回后发现纸箱不见,遂向机场派出所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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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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