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书记员为泄私愤杀人 监所内殴打“室友”
2009年09月17日 10:53华商网-华商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华商网-华商报榆林讯(记者刘立春通讯员乔小兵郭少林)声称吸毒男子吕某多次敲诈自己并得逞,为泄私愤,子洲县法院书记员艾峰持匕首当街将对方捅死。日前,艾峰已被榆林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案发法院书记员持刀杀人

2月26日晚8时30分,子洲县城一家歌厅门口躺着一名男子,周围有一摊血迹,群众见状后,立即拨打110。子洲县公安局巡警大队民警前往现场后,将伤者送往子洲县医院,但因伤势过重,该男子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警方调查,死者姓吕,系子洲县广播电视局职工,当晚在附近一烧烤店吃夜宵时,与子洲县法院执行庭27岁书记员艾峰和刘某等4人发生争执,后被艾峰用匕首在吕的颈部、背部各捅一刀,艾峰等人随后潜逃。

艾峰逃走后,曾主动向法院院长王绥平打电话,说要自首。王绥平安排一名副院长与子洲县公安局一名主管此案的副局长打电话,说明艾峰要自首的情况。

2月27日上午,子洲警方在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金鸡滩派出所的协助下,在金鸡滩镇集贸市场将艾峰抓获。

-后悔交代说只是为泄私愤

据艾峰交代,一年前吕某曾数次向他敲诈钱财以供自己吸食毒品。“他认为我好欺负,成功敲诈过好几次,有几千元吧,于是,我就想报复他。”被抓后,艾峰坦言,他只是想泄私愤,为此专门购买了一把匕首。案发当晚,当他得知吕某在子洲县城一家烧烤店吃饭时,便找来刘某等3人帮忙。

“我去找吕某算账,我和他动手时,如没人帮他的话,你们也不要动手;如有人帮,你们就往开拉一下帮忙的人。”艾峰嘱咐过刘某等人后,驾车带着3人来到该烧烤店,后因与吕某言语不合,发生争执。在大街上,艾峰趁吕某不备,用随身携带的匕首捅了过去,致吕某不治身亡。

在潜逃的第二天,也就是2月27日上午,他刚打电话给法院院长表示要自首时,就被警方抓获。

-胆大监所内还殴打“室友”

由于潜逃期间,艾峰给单位领导打电话表示要自首,因此,该自首情节后被警方和检察机关认定。然而,自首并表示后悔的艾峰,并没有在看守所内“洗心革面”。

昨日下午,参与办案的一名检察官称,艾峰在被关押期间曾多次违反监规,并殴打同监室在押人员,还曾以自杀的方式对抗。“他身为执法人员,知法犯法,为报复他人持凶器在公共场合杀人,其行为性质恶劣,后果严重。”

据检察机关指控:艾峰目无国法、胆大妄为,为泄愤报复竟持凶器杀人,且在羁押期间多次违反监规,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由于当事人吕某已死,因此,关于吕某是否曾敲诈艾峰以及以何借口敲诈,尚待有关机关调查落实。据悉,榆林市中院将择日开庭公开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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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立春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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