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被当生日礼物送人强奸续:检察院抗诉
2009年08月12日 09:08华西都市报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华西都市报8月12日报道前日是“少女被当生日礼物强奸案”受害者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的第5天。下午4点许,思思的母亲曾女士得到答复,成都武侯检察院接受了他们的申请,决定抗诉。《抗诉请求答复书》上,武侯检察院认为一审法院判决量刑不当,决定抗诉。

拿到《抗诉请求答复书》的曾女士很欣慰:“心里的石头终于放下了。”虽然知道二审的过程还需要不少时日,最后将面对怎样的结果也不得而知,但曾女士说,检察院能够依法对一审法院提出抗诉,他们一家人就看到了希望。

早前报道:14岁女生被当“生日礼物”送人强奸后咬伤狗

今年3月10日,14岁女中学生思思(化名)在校门口被两名陌生女子强行带走,之后两女子将女生当作“生日礼物”送给了宋某,让思思和已经28岁的宋某发生性关系。昨天,思思父母拿到了盼望已久的判决书。(本文来源: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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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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