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伟铭父亲筹百万救子引热议 多数人称不能原谅
2009年08月12日 01:39重庆晚报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重庆老人筹百万救子”引热议

本报讯 原本前途光明的白领孙伟铭,因为酒后驾车撞死人成为死囚。本该享福的年迈父亲孙林,为此向人下跪求情,并四处卖房筹款,要在本月25日前筹齐100万元求得受害人家属谅解,以此为儿子争取生机。

昨日,本报以《2009年8月25日,最后期限 重庆老人要筹100万为儿换生机》为题报道了这一事件,被各大网站转载,并引来热议。

网友“吉林通化”称,孙父的确是一个伟大的父亲,儿子的错不应该由年事已高的父亲来偿还,自己的错自己担。同时,生命不能用金钱来衡量。

网友“大兴”也认为,虽然孙父很可怜,但孙伟铭罪孽深重!金钱不是万能的,只能弥补受害家庭的极小损失,因此,此人必杀!

一位匿名网友说,孙父不必这样,儿子自己犯的事,应该让他自己去负责,四死一伤啊,也好警示后人!

还有一位匿名网友则从另一角度指出,既然出事当日父母一起参与寿宴,明知国家有规定不准酒后驾车,当父母的为啥当时不制止他。看来,他的父母也有一定的责任。

对于该不该判孙伟铭死刑,家住渝中区长江一路36号的刘明强是一名公交司机,孙伟铭的案子出来后,他一直很关注,孙伟铭被判死刑让他非常震惊。“当街抢劫的也未必判死刑,酒后开车撞人被判死刑,我觉得太重了点!虽然给几位受害者家庭带来悲惨的后果,但他毕竟不是故意的,应该给他重生的机会。”

家住江北区中央香寓小区的读者卢泳说,自己是一名销售人员,经常因为应酬要喝酒。酒后偶尔也会开车。以前,很多人劝酒时会开玩笑说“开车撞人最多判几年”,现在看了孙伟铭的案子,知道事实并不是这样。这样的判决会警醒许多人,至少自己以后再也不敢酒后驾车了。

为保儿子性命,59岁的孙林昨天还在艰难地凑钱。孙伟铭的姨妈透露,孙林已前往银行办理房屋解除按揭手续了,为卖房做准备。目前,卖掉两套房子的钱,加上保险赔偿和亲朋凑的,离100万元还差10多万元。

是不是赔偿了100万元就能保住儿子性命?如果真能这样,算不算“拿钱买命”呢?西南政法大学法学教授韦锋认为,不能这样简单理解。根据《刑法》量刑方法的酌定从轻规定,一个行为产生危害后果后,当事人如果能积极减轻损害后果,是可以作为从轻量刑依据的。本案中,孙伟铭损害最大的是受害人家属。如果能通过经济补偿让受害人家属得到心理抚慰,是能一定程度减轻损害后果的,只要得到受害人家属谅解,法律规定量刑时是可以酌定从轻的。

记者 张一叶 实习生 李凤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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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一叶   编辑: 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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